新闻: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至此,十年前就由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起草的条例,终于有望在近期付诸实施。专家表示,这项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意味着“千万级罚金”,将对明知有缺陷拒不召回的企业产生巨大震慑作用。
点评:关于汽车召回的话题,媒体所做的相关报道可谓不少,总结起来,召回不等于车子不好,而是对可能存在问题隐患的正视和采取负责任的措施。试想一下,企业主动召回,免费为车主维修,总比把存在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车主承担后果要好吧。此次千万级的罚款,相信会让那些不召回的车企仔细权衡一下召回成本与违法成本,从而采取对消费者更加负责任的态度。 (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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