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推翻本-拉登司机有罪裁决
原标题 [美法院推翻本·拉丹司机有罪裁决]
美国一家联邦法院16日裁定,曾经为“基地”组织已故头目乌萨马·本·拉丹充当司机的萨利姆·艾哈迈德·哈姆丹支持恐怖主义罪名不成立。
这项裁决受到民间维权团体欢迎,可能推翻先前相似案例,为今后审理提供先例。
裁决
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3名主审法官一致认定,根据不可追溯既往的原则,不应哈姆丹认定“实际支持恐怖主义”罪。
“政府提出,1996至2001年,哈姆丹支持恐怖主义的行为违反美国法律中与战争罪相关条款,”主审法官布雷特·卡瓦诺在裁决书中写道,“但我们得出相反结论。”
美国海军少校布莱恩·米策认为,这项裁决将质疑关塔那摩特别军事法庭审理押嫌疑人的“能力”。米策为一名被指控犯有阴谋制造恐怖主义等罪行的嫌疑人辩护,而被告所涉罪行同样发生在2006年法案通过前。
这是身为也门人的哈姆丹第二次挑战美国司法体系并“获胜”。他的律师团2006年赢得美国最高法院支持,质疑古巴关塔那摩美军基地特别军事法庭的程序合法性,美国国会匆忙出台法案补救。
由6名军人组成的陪审团2008年8月裁定,撤销哈姆丹背负的“阴谋罪”罪名,认定“实际支持恐怖主义”罪名成立,判处刑期5年半。
法庭文件显示,哈姆丹1996年从也门前往“塔利班”控制的阿富汗,在那里参加“基地”组织训练营,随后成为一名司机,运送武器和物资。后来,他获得“擢升”,成为本·拉丹的专职司机和保镖,直至2001年11月遭美军俘获。
依据
法院裁决书说明,哈姆丹在阿富汗期间,支持恐怖主义不属于国际法框架内的战争罪范畴,美国国会2006年通过的法案才将他的所作所为定义为战争罪。
检察官只能依据国际法将一些恐怖主义行为认定为战争罪,如跨国追杀平民,把哈姆丹一案与战争罪扯上关系。
“这一案例以前,没有人因为支持恐怖主义,接受适用国际法的战争法庭审理,这恐怕显而易见,”卡瓦诺写道,“政府想以协助和支持恐怖主义,或其他战争罪条款起诉哈姆丹,如果有涉及战争的国际法条款充分支持,早就会付诸行动。”
司法部发言人迪恩·博伊德说,司法部正在审视16日这一裁决。
哈姆丹在关塔那摩的关押期已超过检察官诉求的刑期,美国2008年11月把他移交也门政府。2009年1月获释后,哈姆丹在首都萨那与家人一起生活。媒体先前报道,他开出租车谋生。
检察官认定,哈姆丹与“基地”核心领导层关系密切,在美国对阿富汗发动战争后协助本·拉丹逃脱,遭俘时车上装着两枚防空导弹。辩方律师回应,他只是一名司机和车辆维修工,需要这份月薪200美元的工作。
先例
美国法院这次裁决或许成为其他案例的“先例”。特别军事法庭眼下正审理的7名在押人员涉及同一罪名,5名被告已经认罪。
与哈姆丹当年一同受审的嫌疑人阿里·哈姆扎·巴卢勒所受罪名指控包括“支持恐怖主义”。他因为担任本·拉丹的“新闻官”被判终身监禁。
“哈姆丹一案的裁决结果极可能为巴卢勒清洗多项罪名,”霍夫斯特拉大学宪法学教授埃里克·弗雷德曼说,“甚至(法庭已经)认定的阴谋罪和教唆谋杀罪也可能撤销。”
在“人权第一”组织律师扎哈·瓦拉看来,这一裁决给予特别军事法庭系统合法性一次打击,显现国际间缺乏普遍认定的战争罪起诉值得推敲。
迄今,大多数美国特别军事法庭审理的案件涉及支持恐怖主义罪和阴谋罪,两项罪名都是2006年法案的产物。
“所有起诉如今都岌岌可危,”瓦拉说。他所指包括下周再度开审的沙特阿拉伯在押嫌疑人阿卜德·拉希姆·纳希里。他曾是“基地”海湾地区行动主管。
作为哈姆丹上诉律师之一的亚当·图尔施韦尔说,另一名以“支持恐怖主义”定罪的澳大利亚人戴维·希克斯有翻案机会;他选择放弃上诉权,以换取遣返回国,但“如果这不是一项罪名,你不可能被视为罪犯。”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律师扎卡里·卡茨纳尔逊说,这次裁决应该让美国政府认识到,关塔那摩在押人员应该接受联邦法院审理,“(那里)法律清晰,嫌疑人有必要权利确保审理公正、透明”。(田野)
作者: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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