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显亭是河南人,去年以来,他连续往重庆跑了好几次。旅游?做生意?探亲访友?都不是,他是来寻车的。昨日,龙头寺重庆火车北站,杨显亭一脸疲惫,他准备坐晚上的火车回河南,“我肯定还会再来重庆的。”
一来重庆:
货车租给朋友的亲戚
杨显亭今年46岁了,前年2月,他花26万元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主要业务是给建筑工地拉水泥。
今年春节期间,杨显亭在饭局上认识了朋友任先生的嫂子江女士。江女士是重庆巴南人。他们在饭桌上谈起,江女士的表哥丁某和一些工地负责人很熟识。一来二去,杨显亭通过江女士和丁某取得联系。双方随后达成租车协议,从去年7月开始起租,到今年7月为止,每月2万元租金。
随后杨显亭将货车开到重庆,当面交给丁某。他考虑到是朋友介绍,就没有收取丁某的抵押物。
二来重庆:
租金多月未付起疑心
去年9月份,杨显亭发现,按约定,对方8月底就要付第一个月的租金。可这都过了一个月了,丁某却还迟迟没有给那两万元。丁某的回答是:现在资金有点紧张,过半个月一定给。
但到了去年10月底,杨显亭还是一分钱租金都没收到。杨显亭这下坐不住了,便问丁某到底怎么回事?电话那头,丁某的回答是:“车被扣了。”
丁某说,他以前承包过一个工程,然后分包给王某。工程做完,丁某没拿到钱,自然没办法支付给王某。王某一直扯皮,最后干脆将货车开走。“什么时候把工程款结清了,什么时候还车。”
杨显亭立即约上朋友任先生,来到重庆。见到丁某后,杨显亭问:“车在哪里?”丁某连声道歉,语气也有些无奈:“我也到处找车,但没有找到啊!”“你难道没有王某的电话?”“他的电话关机了!”
三来重庆:
货车还是没有下落
时间一天天过去,去年12月,这辆货车还是毫无音讯。杨显亭又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到了重庆。
在杨显亭看来,丁某为寻车这事该十分着急。可见到丁某后,他却一脸轻松。细问之下,原来丁某听说王某在永川,可一行人赶到那里,人又走了。不过,王某后来打来电话,依然强调,“把欠的工程款结清了,就还货车。”
杨显亭为此十分冒火,“欠工程款,是你们之间的事情,不要把我扯进来。我不想再把货车租给你了。前面这几个月的租金我也不要了,你赶紧把货车给我弄回来。”丁某说:“现在车也不在我手里,你说这些,还不是没用。”
四来重庆:
起诉承租人归还货车
今年9月,杨显亭将丁某起诉到巴南区人民法院,理由是合同纠纷,请求法院判决丁某归还货车。今年10月15日,杨显亭第四次来到重庆,做为原告方参加庭审。
法院开庭审理发现这辆牌号为豫R811XX的货车,属于河南邓州某运输公司名下,并不在杨显亭私人名下。他解释称,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有利于以运输公司名义承揽各种业务。自己和运输公司之间,也签有挂靠协议。
巴南法院表示,从法律上来讲,车辆目前属于运输公司,如果杨显亭以私人名义起诉丁某,必须出示与运输公司签订的挂靠协议。
挂靠协议还留在河南,杨显亭只好选择撤诉,返回河南准备证据材料。庭审结束后,丁某说:“老杨,你告我也没有用,货车又不在我这里。”
五来重庆:
他备齐材料报了案
10月18日晚,回河南收集齐材料的杨显亭,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颠簸,再次来到重庆。10月19日是星期五,杨显亭来到巴南花溪派出所报案。
杨显亭说,他回河南后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丁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建议他向警方报案。
在派出所内,杨显亭详细介绍了租车的经过。同时,他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和车辆唯一识别代码,都提供给了民警。
“我怀疑车牌照已经被换了。”杨显亭说出了自己的忧虑。他说,车辆上有两处不易被人发现的特征。
杨显亭还要坐当晚8点多钟的火车回河南。在龙头寺重庆火车北站,虽然货车仍然没有下落,杨显亭说话中却透着执着:“不管他是把货车藏起来了,还是真的被人扣了,我都要把它找回来,那毕竟是我的货车。”
重庆晨报记者 李澜
律师说法>
律师分析,承租人一旦将车辆转卖,或是用作其他用途,只要未按照合同的约定,风险基本上都在出租人这一边。杨显亭这种情况,选择报警,也是恰当的选择。如果警方查明,丁某为编造事实,那么丁某则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可判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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