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老赖物管有法可依
原标题 [告别老赖物管有法可依]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春江 通讯员/李妍)小区新旧物管交接引发纠纷屡见不鲜,今后这样的事件有望避免。
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办法》,物业项目管理权的移交工作将得到进一步规范,从而减少社区矛盾。
旧物管交接分4步走
合同期限未满,业主不满物业服务,如何依法炒掉物管?
刘仲国称,《办法》明确退出、进驻物业项目的程序,明确了原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退出物业项目的5种情形,以及退出时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的7种资料和财物。
刘仲国还介绍了新旧物管交接分4步走的程序。
《办法》设立了提前告知制度,业主大会依法要求物业企业退出或者物业企业主动退出的,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不按规定退出2年内不得投标
对于拒不退出的物管,会有何措施?刘仲国称,《办法》增强了制约措施。
对不按规定退出物业项目的物业企业,在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办法》增设制约措施:一是取消其2年内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资格;二是取消其3年内参加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评选资格。
作者:李春江 李妍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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