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机构通过保监会评估 可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2012年10月23日19: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14家机构通过保监会评估 可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中新网10月23日电 据保监会官方网站消息,根据《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对下列14家投资管理人的报告材料进行了评估,均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可以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具体名单如下(按公司名称字母顺序排列):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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