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环卫科原科长苏向东获刑5年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 李海强 通讯员 贺小丹 报道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南沙区法院获悉,海珠区城管局环卫科原科长苏向东受贿案日前一审判决,被告人苏向东被控受贿20.2万元,犯受贿罪获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至此,海珠区城管局贪腐窝案(新快报此前多次报道)的三名主要官员日前已悉数获刑。
据公诉方指控,2009年2月至2012年4月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被告人苏向东先后多次收受广州市标准环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某炬(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5.6万元,购物卡2.6万元。
2012年1月春节前,被告人苏向东收受广州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霞(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人民币2万元,据此,苏向东共受贿人民币20.2万元。
今年5月23日,苏主动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向该院退出赃款人民币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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