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8时许,在南京最高楼紫峰大厦附楼的27层外墙,有一块玻璃自爆后掉落,如同下了一场“玻璃雨”,大量玻璃碎碴坠落地面。所幸事发较早,该路段行人较少,未造成伤害后果。
这已不是紫峰大厦第一次玻璃外墙自爆事件了,2011年年底也发生过,当时是掉入一个水池中,未造成人员伤亡。而记者调查发现,该大厦高层幕墙上,有一处脱落多块,还有多块玻璃存在隐患。目前,物管已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和筛查。
扬子晚报记者 邢媛媛 梅建明 文/摄
27层高空玻璃窗碎裂坠落
当时情景:声如炮轰,状如雨下,玻璃碴溅了一地
记者赶到位于鼓楼的紫峰大厦,经过多方寻找,在对面马路上仰面望去,隐约在该大厦附楼的云峰大厦27层外墙处,出现了一处与周边不同的玻璃窗,明显是出现破损后脱落的。知情人称,这就是发生玻璃爆裂的地方。
记者来到写有“紫峰广场”的广场上,虽然现场已被清理过,但记者还是看到了周围散落着亮闪闪的玻璃残碴,稍微捡拾,十几颗分散藏身于台阶缝隙中的玻璃碎片,就被记者收集起来。这些碎碴大的如花生仁,小的如绿豆,棱角分明,显得很是锋利。广场上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午8点左右的时候,她正在6楼清扫楼层,“突然听到像炮轰一样的响声,之后,便看见玻璃平台上铺了一层碎玻璃残碴。”她说。
随后,记者来到大厦的六楼,在6楼顶上,有一个玻璃平台,果然,在平台上能清晰地看到,一层玻璃碴仍然遗留在上面,未及清扫。不过,对于眼前的事情,却被巡楼的管理人员否认:“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我们幕墙玻璃都有夹膜的,即便碎了也只会出现裂缝,不会掉下来的。”但同楼的一名经营者称,上班时听说有玻璃炸掉了,顶上就是这些玻璃碴。
一名任姓市民也向记者证实,事发点在紫峰广场大门附近,他早上上班时,亲眼看到楼上抛下“一场雨”,溅了一地的玻璃碴,很快,大厦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清扫。
外墙一年检4次也无法避免
物业承认:玻璃幕墙自爆年年有,目前正调查破损原因
记者在紫峰大厦负一楼找到了该大厦的物业管理处上海科瑞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当天上午确实发生了玻璃自爆事件,而且这样的事年年都有发生。
“由于事发突然,我们还在对玻璃破损的原因、数量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查,等掌握了确切的情况后,再向外界通报。”这名工作人员称,目前工程部正在积极处理该事件。这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对于外立面玻璃破损的情况,因为紫峰大厦的外幕墙达10万多平方米,玻璃也多,像类似于这样的自爆事件,“每年都会发生”。他称,因为担心会坠落伤人,他们物业每年都要对外墙进行4次清洗,同时对有隐患的玻璃及时进行处理。但有些不能在这些清洗中筛查出来,因此不能避免自爆玻璃的出现。
该物业公司的工人还表示,不仅仅是紫峰大厦会面临这种无法预知玻璃会自爆的尴尬,其它不少高楼的外幕墙玻璃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安全隐患。
对此,南京一家专业安装幕墙的公司老总告诉记者,虽然行业规定玻璃自爆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三,但要提高这个规定,成本会大幅提升,导致建筑成本大增,这就是导致目前这种隐患难以消除的原因。“如果消除这种隐患,其一是单层换成夹胶玻璃,其二是提高性能。但提高性能的话,一块原本价格在每平方米500元左右的玻璃,如果自爆率提高到万分之一,其价格立马翻一番。”这位老总称,这样的成本一般业主是难以承受的。
如果“玻璃雨”砸到人会有什么后果?
80米高空坠下小玻璃碴 时速可达144公里,足以伤人
高空坠下“玻璃雨”,如果砸到人身上,会造成什么后果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南京一位姓朱的建筑工程师,他告诉记者,虽然是非常小的一颗,但后果应该还是很严重的,致人头破血流还是很容易。
“玻璃的密度是2.5,如果一块小玻璃是1厘米的正方形,厚度按照常规估计在0.8厘米,也就是一块玻璃碴质量约为2克。”朱工程师介绍,实际爆裂落下的玻璃碎片是具有初始速度的,属于平抛运动,27楼高度约为80米,初始速度可以不考虑,按照理想的自由落体模型考虑,算一下,从80米高自由落体至地面,落地瞬间的速度为40米每秒,折合下来,时速高达每小时144公里。
“落地的瞬间假设与地面接触的时间为0.1秒(一般都会短于这个时间),则由能量定律可以得到,那个瞬间的作用力为0.8N(牛顿)。”朱工程师告诉记者:“从80米高坠下,具有的重力势能在落地的瞬间,全部转化为碰撞的能量,不要以为这个作用力很小,由于接触的瞬间最大作用面积也不过0.01×0.01平方米,也就是相当于8000Pa的压强。”打个比方,这个力道相当于近百公斤的重物,压在边长为0.3米的正方形上面,可见力道之大。
“如果考虑到自爆时,还具有一定的初速度,再加上落下时,玻璃碎片不可能平落,可能是一个尖角,那力道就更大了,后果更为严重。”朱工程师称,足以让人头破血流。
玻璃掉落毁物伤人赔偿责任怎么定?
按照《侵权法》的过错推定原则 所有人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担责
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对玻璃幕墙的检测和清洗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旦玻璃破裂掉落并砸到他人,发生任何不利后果,就进入到法律规制的范围了。目前,关于高空坠落物致损,《侵权法》和《民法通则》都有明确规定,而且适用较为严格的过错推定原则。《侵权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所以,对于玻璃幕墙脱落的监管,法律规定得很具体,一旦致损,受害人可以据法维权,同时法理背后的深意也是督促高楼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要尽好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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