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刘洋】据韩国《中央日报》10月30日报道,韩国最高法院29日表示,韩国将从11月起开始实施拥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双方当事人,只有离婚当事人在接受“子女养育指南”教育后才能进行离婚程序的政策。
“子女养育指南”是指从专家那里接受教育,学习关于离婚给子女带来的影响、稳定子女情绪的考虑事项、离婚后父母角色的分担等具体的行动指南。也会对监护权所有者和抚养权的变更、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的福利等问题进行说明,对当事者间的协议给予帮助。
据悉,从2008年起,韩国各家庭法院要求在协议离婚时要接受“父母教育”,但只是劝告,而不是义务事项。但是新政策实施以后,规定只有结束教育才能进入为期3个月的离婚熟虑期。如果不接受教育,就不能进入熟虑期,因而也就不能进行离婚程序。离婚当事者在熟虑期内要向法院提交《关于子女养育协议书》。这样法院在熟虑期结束之后将判断离婚意愿是否一致、《子女养育协议书》是否恰当等,之后将发放确认书。只有附加确认书,才能到管辖区厅或是居民中心提交离婚申请。
如果不接受教育,就不能进入熟虑期,因而也就不能进行离婚程序。离婚当事者在熟虑期内要向法院提交《关于子女养育协议书》。那样的话,法院在熟虑期结束之后将判断离婚意愿是否一致、子女养育协议书是否恰当等,之后将发放确认书。只有附加确认书,才能到管辖区厅或是居民中心提交离婚申请。
韩国首尔家庭法院公报官林钟孝表示,“如果说熟虑期制度是为了让离婚当事人进行慎重判断的话,那么子女教育指南就是为了让离婚家庭的子女能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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