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对领导进行动迁拆违考核 排末位者要辞职
2012年11月02日09: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南京浦口对领导进行动迁拆违考核 排末位者要辞职]
拆违不力领导将被扣10%工资
浦口环境整治实行“三问两询一报告”制度,大型改造工程先做标准段
昨天,浦口召开动迁拆违治乱整破推进大会,浦口环境整治实行“三问两询一报告”制度,在整治中征询群众意见。
截至目前,浦口区动迁拆违治乱整破第一阶段98个项目,目前已开工并完成工程量50%以下的项目39个,占项目总数的39.8%,已完成工程量50%以上的项目29个,占项目总数的29.6%。动迁企业19家,居民1082户,合计28.6万平方米。京沪高铁沿线环境整治累计完成整治工程量170.8万平方米,已完成总任务量74%。在治乱工作上,已查处黑车32辆,取缔流动摊点3200余处;清除各类横幅等乱挂乱晒、乱堆乱放4200余处;查处机动车违停等违法行为1.6万起,查扣各类违法机动车73辆。
浦口区还将实行“三问两询一报告”制度。问情况:凡危旧房改造项目,各项目实施主体立项前必须确定两个条件:90%的居民同意启动改造;所签协议为附条件生效协议,95%以上居民同意签署协议方可生效,居民才交钥匙,拆迁主体发放拆迁款。问计策:凡市政改造工程都要召开群众议事会,尤其是大型改造工程要先做标准段,听取群众意见后,在改进完善基础上,再全面实施。
在环境整治过程中,浦口将咨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意见,凡未纳入预算、投资量巨大、涉及民生改造工程都要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经区人大常委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浦口规定,对列市片区考核末位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与责令辞职,倒数第二位的给予停职检查,倒数第三位的给予告诫或责令作出检查。对列考核末位的区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责令辞职,倒数第二的给予停职检查。村(社区)考核列全区末位的村(社区)书记、主任给予责令辞职和建议辞职,倒数第二位的村(社区)书记给与停职检查,倒数第三位的村(社区)书记、主任给予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据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第一轮到2013年7月底,第二轮到2014年7月底,未完成动迁拆违面积占应动迁和应拆违总任务量分别超过8%的镇街,和群众对动迁拆违治乱整破专项行动满意率低于80%的镇街,分别对镇街党政班子2013年、2014年的工资性总收入按照上年的实际工资性总收入酌情扣除10%,对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通讯员 戚良培 记者 王亚楠)
作者:王亚楠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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