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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松胜诉了。他戴上眼镜,用满是老茧的双手,捻开从老家法院拿来的判决书,细细地读了两遍。在过去的几年里,这个在南京白下区张府园摆摊的58岁修鞋匠,曾多次坐下来,一遍又一遍地翻看买来的法律书,寻找自己讨回土地的理由。那时,村外那块3.76亩的农田,一直是他的心病。
实习生 万莉莉 现代快报记者 付瑞利
离家几年后自家地没了
2000年春,杨锦松带着妻子,从淮安洪泽县来到南京。他们在张府园小区门口摆个摊子,做起修鞋的小生意。之前的1998年8月,杨锦松刚从村里承包了3.7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为30年。老杨说,自己很喜欢摆弄土坷垃,庄稼种得也不差。
眼看上高中的儿子就要考大学了,老杨决定,把田转给邻居代种,自己外出找机会挣钱。
2000年秋,正在修鞋的杨锦松,突然接到大哥的电话。大哥说,镇里要把村民的地收上去,调整规划,但30年承包经营权不变。老杨认为,反正土地证在自己手里,给谁种都一样。只要村里有自己的地,能再拿回来就行。闲暇时,老杨喜欢看报。2005年,农业税取消的消息,让他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2006年初,老杨提出希望拿回自己的地。但村里的回复是 :以前的那块地,已被四户村民种粮食了,洪泽县黄集镇良河村没有杨锦松的地。
讨地陷僵局遭妻儿反对
“不是说承包经营权不变吗,怎么会没我的地?”杨锦松心里空落落的。2006年清明,杨锦松纠结了好长一段时间后,从南京赶回洪泽。老杨说,占地的村民和他沾亲带故,撕不开脸面。他只好把自己的情况反映给当地相关部门。
反映之后,一直没有回音。老杨想了想,决定再跑几趟。于是,他这一跑就是一年多。慢慢地,老杨讨地的消息在村子里传开。过年回家时,作为在外地“混”的人,老杨拿着几包好烟,向邻居们发一下。有人劝他不要再争地了,肯定要不回来。这让杨锦松沉默了好久。
想真正解决问题,还是要等。2008年冬天,村里给他分了新田,分田用的木桩已经埋上,却被人拔掉。看到老杨多次求助无果,妻儿开始反对他的做法。“来回跑花了不少钱,不敢让家里人知道,但我必须坚持下来。”
自学法律告上法院维权
从2009年开始,在妻儿眼中有些执拗的老杨,突然迷上看法律书。修鞋摊上生意不忙时,他喜欢逛新华书店。
“我看过《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还有一些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书。”以前靠情理说话的老杨,慢慢学会找些法律条文,撑起自己的意见。他认为,按照法律里规定的,3.76亩地确实应该属于自己。他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权。2011年,老杨将4户占地村民告上法院。
在杨锦松居住的地方,存放着厚厚一沓材料,和五六本法律书籍。随意翻开一本,但凡被他认为与自己遭遇有关的地方,都用笔画出来。比如,说到土地被收时,他稍微一想,表示合同法里有某某规定,村里的行为明显违法了。
老杨说,除了自己学习法规,他还给别人送过书。“我去反映情况,把书送给负责接待的两位官员。其中一位收下后,还付给我32元钱。”他认为,送书是为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要求,明确的条文摆在那里,农田肯定会讨回来。
老杨希望
获得被告理解
法律维权的历程也比较曲折,老杨多次往返于南京和洪泽之间。终于,在2012年8月26日,洪泽县人民法院判决杨锦松胜诉。“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前几天,杨锦松拿着判决书,来到现代快报社。这个稍显拘谨的农民,边说边笑。
洪泽县人民法院的一位庭长告诉记者,如果不出现意外,春节前后,杨锦松应该能拿回自己的土地。
11月5日,杨锦松带着锦旗来到洪泽县人民法院,向工作人员表达谢意。他没有回老家,看看那块失而复得的田。他说,乡里乡亲的,闹成这个样子,自己也不想看到。他不知道,今年过年回家,被告邻居还能否像以往那样,乐呵呵地接过自己发的烟。但这毕竟是一次成功。杨锦松说,这地可能会交给大哥耕种,也可能让妻子回家,边照顾老母亲边种地。
昨天,杨锦松在料理完其余的事情后,回到张府园小区门旁,继续修鞋。长达7年的维权,终于有个结果。他说,没白跑,很欣慰。但老杨心里有个疙瘩,一直解不开。为了3.76亩土地,告了一个村的乡亲,他感觉不是滋味,“希望乡亲们理解我、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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