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玮)近日,深圳交通安全方面两个最重要的法规——2010年8月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2012年1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同时以修正案的形式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行人闯红灯处罚由20元升到100元,引起市民的热议。
昨日,市交警局、高校专家、律师等各界人士齐聚市民论坛,针对“加大处罚能否提升行人的安全出行意识”进行探讨,闯红灯或与积分入户等制度关联,采取扣分惩罚。
每年约20宗闯红灯死亡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时间并不长,短时间内提出修正,尤其是针对行人,主要是因为随着汽车时代临近,汽车普及率的提高对于汽车文明的呼唤越来越强烈,前段时间深圳实施机动车礼让行人,各界反映对机动车处罚非常严厉,担心会否助长行人乱穿马路。
“多次研究后,决定把行人闯红灯处罚从20元提高到100元,目前刚刚一审。”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说,冲红灯一是影响整体通行效率,造成人车混行;二是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圳去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496人,每年深圳大约有20宗死亡事故发生在斑马线上面,多数是行人或非机动车在斑马线上面违反了信号通行的指示。” 律师雷新平认为,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很重要,闯红灯能否处罚得到是需要考虑的事情,否则会变成一纸空文,“以往罚20元钱就很少执行”。
深圳义工联理事会会长高正荣也表示,提高罚金可能会增加威慑作用,“但经常过马路,没有看到警察或部门有处罚行为”。
行人闯红灯处罚量不够
针对不易执法现象,李广群坦承,去年深圳交警开出的338万宗处罚中,行人和机动车有22万宗。但单独到行人这一块,数据没有办法统计,“应该有处罚行人,但针对每天发生的闯红灯总量来说,处罚量是不够的”。
“约束手段目前确实比较缺乏。”李广群表示,对于行人闯红灯,要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副教授王雪建议,可以将闯红灯罚款一事通过短信形式在全城广而告之。
香港中国法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庄仲希认为,深圳可建立诚信系统,如果闯红灯,就先记录在案,然后关联一些其他制度。比如积分入户,如果有闯红灯记录,就一次扣2分。
李广群透露,深圳正在制定的文明行为条例已经有意将此措施列入,深圳交警还将进一步研究治理手段,“目前有些地方是处罚闯红灯的前三名,上海是曝光违法者单位,深圳想有一种方法是,‘不接受处罚,就来穿绿马甲,与义工的红马甲相区别’”。
路口行人信号灯拟设置“倒计时”
在闯红灯罚款之外,王雪还认为,相关部门在路口设计、行人出行方便程度等硬件配置上也须加强,“在香港逛街,你会发现人车都分流了,深圳华强北也可以做到香港那样,因为两边都是商户,二楼隔一个过街天桥就行了,还带动了二楼商铺;斑马线也可以拓宽点,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多建一些”。
“根据调查,国人平均忍耐时间是90秒,深圳的平均忍耐时间是67秒。这里面给交警提了一个课题,即在设置红绿灯周期时要想办法尽量控制在忍受时间内。”李广群解释,这个周期甚至可以二次过马路,并让人车分离,通过地段连廊。
“目前更多考量是根据机动车流量情况来设,即便机动车信号是红灯,右转的车还是可以走,这就更加切掉了行人过马路的‘蛋糕’,分给行人的绿灯时间确实比较少。”李广群说,去年以来,深圳的红绿灯已经在做一些修正,一些以前200多秒周期的红灯基本降到了160秒以下。
下一步,深圳还有两个想法:一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所有路口行人信号灯都加上倒计时;二是在没有到路口之前加上辅助灯,提醒后面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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