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独居老人起诉子女 要求一儿一女支付赡养费
原标题 [八旬独居老人起诉子女 要求一儿一女支付赡养费]
80岁的王老汉一人独居,他起诉一儿一女要求每月支付赡养费1550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支持了老人的部分诉求。
王老汉诉称,他与老伴育有四女一子,2010年10月,他将一套房屋赠与四女儿。按照约定,四女儿应照顾他安享晚年,但对方受赠房屋后对他不闻不问,还弃他一人独自生活达8个月之久。现在他年事已高、身体多病,只能请保姆照顾,每月需支付保姆费2000元。而他唯一的儿子也对他不闻不问,他起诉要求四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1400元,儿子每月支付150元。
王老汉的四女儿辩称,她与父亲之间的房屋赠与纠纷已经由法院判决,她已经履行判决自愿赠与父亲20万元,并自2011年12月起每月给父亲赡养费300元,她不同意再另行支付赡养费。老人的儿子未作答辩,但出具承诺书同意每月支付赡养费150元。
法院认为,本案中,王老汉每月有退休工资2600余元,可以满足本市一般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开支。综合考虑王老汉的实际年龄、身体状况、生活环境及其四女儿的负担能力,法院判决四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儿子每月支付150元。(记者裴晓兰)
作者:裴晓兰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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