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的很后悔,不仅忘了买保险,还超速驾车闯了这么大的祸,我对不起刚出生的三胞胎孩子,更对不起你啊!”肇事方陈某泪眼纵横。昨天,记者从江汉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了解到,身陷困境的受害人黄某,体谅对方自降赔偿费了结官司。
今年4月13日,黄陂25岁青年陈某,驾驶着结婚新买的摩托车到武汉打工,行驶至常青一路福星惠誉工地门前时,来不及刹车,将同向行走的40多岁的黄某撞飞,自己也从摩托车上摔了下来,两人均当场昏迷,被送往医院救治。
交警大队对事故进行了认定,陈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
黄某是下岗职工,父母年迈,由于经济状况不好,黄某的叔叔帮其垫付了2万元医药费,黄某脾脏破裂,做了切除手术,后经法医鉴定其伤情构成八级伤残,仅医药费就高达数万元,后期治疗也需十几万。
而车主陈某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夜,醒来却发现右眼因视神经萎缩而导致失明,脑部还有积血,医院建议开颅,但他却因为没钱拒绝治疗。
5月27日,陈某妻子生下了三胞胎,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陈某悲喜交加,本来就窘迫的家境增添了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早产三个孩子生命气息微弱,孩子的数万元医疗费是夫妻俩东拼西凑借的,孩子康复后,奶粉钱又是一笔巨大开支。
10月份,也是等着用钱的黄某将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陈某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6万余元。
陈某因为对交强险的投保期限不甚明了,以为和行车证的审查时间一样都是2年,导致事故发生时,其摩托车并未投保交强险,这意味着这笔巨额赔偿他得自己买单。
11月15日,江汉法院再次通知陈某到庭调解,黄某和年迈的父亲很早就到了法庭,他右手一直捂着胸口处,明显很虚弱,据他叔叔介绍,医院要他留院观察,但因家里实在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被告又拿不出赔偿款,无奈而强行出院。
意外的是,黄某很同情陈某一家,“谁都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我体谅他的苦衷,他能拿多少钱就拿多少钱吧”。
大概30分钟后,陈某带着妻儿、姑姑从黄陂赶来,瘦弱的妻子抱着三胞胎中的儿子,眼里布满血丝,孩子出生才5个月,现在也跟着重伤且当了被告的父亲上了法庭,陈某两眼无光,右眼的失明让他失去工作,他带来了能凑的4.6万元。
“现在三个孩子的奶粉就只剩下半瓶了,接下来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同样身陷困境的原告黄某比较通情达理,赔偿数额从16万降到8万再降到6万,最后,他咬着牙,最终同意4.6万。
记者万勤 实习生邓倩 通讯员李金星 李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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