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20日消息:据《i时代报》报道,本市一男子为了往返香港和深圳做生意,竟冒用他人身份证,并以该身份骗领港澳通行证,一年半内往返于深圳及香港共计348次。日前,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对被告人杨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现年48岁的杨某,在深圳做裁缝。2010年开始,他将裁缝生意做到了香港,通常在香港的一些商铺内接服装加工的活,然后拿回深圳给他亲戚加工,第二天再将加工好的服装送到香港,因此为了生意他几乎每天都要往返香港和深圳。但是每次出入境时的例行盘查,总会耽搁一些杨某做生意的时间,对此杨某心生抱怨,但却无可奈何。
一次在从香港回深圳的火车上,杨某获悉可以通过办一张假的身份证,并凭这张假身份证申办一个公司,然后骗领通行证,再以公司做生意为由,这样来回香港和深圳就不用接受盘查。
于是,杨某很快通过他人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并用该身份证注册了一家服饰公司,随后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骗领了1本港澳通行证,期间因使用频繁或者到期更换了三次。2010年10月至2012年6月,杨某持上述通行证往返于深圳及香港共计348次。
今年6月,杨某遗失了骗领来的港澳通行证和假身份证,只好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再次来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港澳通行证。但在为其办理时,工作人员竟然发现杨某的签注照片与另一名男子相似度极高,通过申请材料比对发现两人手机号码也相同,于是将杨某移送公安机关审查。自知纸包不住火的杨某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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