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证:聚集是为了安全与温暖
“据我了解,他(王孬子)是江西彭泽人,好像是莲云乡的。但是祖籍是在宿松木梓村,祖辈、父辈都曾在我们这里生活,后来才去的彭泽。现在他在木梓没有亲人了。”22日,宿松县木梓村支部书记王镇东告诉记者,“他应该是不大正常,有时候,经常来木梓落脚,也是带着一群智障人,但都不是本地人。对待他们,我们也很头疼。但是他们的生活,也没有侵害到别人,为了生存,我们也能理解。”
连日的查访,记者还了解到,近两年的流浪生涯中,“智障部队”人数时多时少,从聚集到离开,很是平常,变化的是面孔,不变的是生存的方式。
家住宿松县城的夏先生,因为工作的关系,很早就关注着王孬子这群人,“我也暗中观察过很多次,一直没有发现打骂的情况,他们早出晚归的,尽管看上去很可怜,但很平静。”
“跟着一群人,总比独自一个人,更安全,更感觉温暖些。”夏先生总结说,聚集着流浪,也许在这些无家可归的智障人看来,是目前较为理想的生存方式。
反思:管理犯难,流浪还将继续
采访中,“王孬子”始终自称名叫王松青,为了证实真假,记者来到宿松县公安局。但在全国人口系统里查询,无论宿松还是彭泽,都没有查到他的任何信息。
“在宿松提起王孬子,很多人都知道。但是群众的质疑,也都是猜测。一旦我们发现,或者接到群众举报,他有拐卖妇女,或者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行为,肯定会调查。”昨日,宿松县公安局一位孙姓警官这样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又将此事反映给了宿松县民政部门。
“宿松目前还没有流浪人员救助站。即使有,那也是针对有思想行为能力的人申请求助。对这些智残流浪人员,我们也没办法,只能找市容城管执法部门解决。”该县民政局办公室一名姓唐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接着,记者电话联系了宿松县城管执法部门,一位姓陈的主任解释说,“这事我们想管也管不了。管起来后,又把他们往哪里送?赶了来,来了赶,没有用啊!”
看法:政府有责任救助,社会应积极帮助
针对以上情形,安徽皖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东林律师,也有自己的认识。
程律师告诉记者,个人收留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精神或智力不健全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只要是出于爱心慈善的目的,并无不妥之处,但应当取得相应监护人的同意,如果无法取得监护人的同意,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政府对救助工作负有不容推辞的责任,有专项资金和人员来实施。”程律师表示,除了强化救助、监管等责任外,还需要鼓励非政府组织、民间机构等介入社会救助工作。另外,还要完善福利制度,要细分到残障人士、孤儿等,这样才能解决他们的生存困境。
程律师还提醒道,智障人士流浪在外、失去监护,很容易沦为黑心工厂牟利的“奴工”。所以,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管理监督机制。给予他们有力的保护。
记者手记:
谁来“和谐”这群智障人
一辆堆满破烂的板车,一群不明身份的智障人,组合在一起,居无定所,流浪,拾荒,短暂的安营扎寨,是他们的标签。
没有漂亮的衣服,可口的饭菜,温暖的房屋,他们一直用自己的方式默默生存着,可是,这是他们的幸福生活吗?
或许,他们的集聚,只是出于生存的本能或意愿,并没有谁的强制或胁迫,但这一幕幕辛酸场景,尽管很平静,但无疑构成了和谐社会中不和谐的因素。
每个部门都有管的理由,也有管不了的理由。
他们的存在,是个人的不幸,还是制度的无奈?可以听之任之吗?就这样任其自生自灭吗?
这一切,我们需要一个答案,也需要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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