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国泰万丰(北京)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邢利红,伙同员工为他人兑换支票,套现1.4亿元,还通过出售大量面额巨大的发票牟利。
今天上午,该团伙17名成员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庭审现场
团伙头目当庭认罪
上午9时30分许,邢利红等17人被押入法庭。因涉案人数较多,朝阳法院特意安排了大法庭审理。
今天开庭,旁听席上有近30名被告人家属旁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受审的女被告人和一些旁听女家属开始抹泪。
作为非法经营团伙“头目”,邢利红回答法官提问时一直声音洪亮,吐字清晰。对于法官及公诉人的询问,邢利红大多以“没意见”作答。而作为团伙“二号人物”的石某也表示,对检方指控无异议。
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间,邢利红伙同石某等,利用自己经营的公司,为他人兑换支票,套现1.4亿元。邢利红还卖给他人不少假发票。
据悉,邢利红通过支票套现及出售发票赚来的钱,大都用于购置房产及豪车。此前警方调查时发现,邢利红名下有2处房产、3辆汽车,包括速腾、宝马和保时捷卡宴各一辆。
为了作案方便,他同时经营着23家公司。这些“空壳公司”的营业执照都是邢利红找人代办的,截至案发时,连邢利红都弄不清自己到底有多少家公司,有的公司名称他都记不住。而这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邢利红根本不认识。
对话被告人
FW:你是怎么发展“套现”、卖发票业务的?
邢利红:主要是靠发短信做广告,还有客户口口相传,这俩事都是从2009年开始的。
FW:你卖的都有哪些发票?
邢利红:基本上是单张的普通地税发票。每次操作时,先把发票联撕下来,在打印机上打出客户想要的金额,或给客户空白的发票联,再用打印机在记账联上打印极少的金额,对付税务局检查,少纳税。
FW:那些发票你都怎么卖?
邢利红:有时按张收钱,500元至1000元不等,有时按发票面额收,我给员工规定至少收千分之三,其余的都返给他们,一般都在千分之四至千分之八。业务员多谈就能多挣,但空白发票只有我能卖。而支票套现同样给业务员返点,一般在支票入账、给客户转账时就直接将“服务费”扣掉。
FW:你是怎么帮人“套现”的?
邢利红:客户把发票给我,我给他们打张收条,等支票上的钱转到我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里后,我把钱通过网银打给客户。
FW:你一共挣了多少钱?
邢利红:1000万左右,都在我的银行卡里。
律师说法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唐红新律师表示,邢利红团伙的非法支票套现业务类似于“地下钱庄”,实际上是进行非法的资金结算。找这种“地下钱庄”变现支票的人,往往是为了达到逃税、行受贿、洗钱等非法目的。
唐律师表示,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属非法经营罪,起刑点是200万元。
每个国家对流通的现金总量都有严格掌控和限制,支票套现往往涉及金额巨大,可能导致银行无法监控资金的真实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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