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陶普神的一幢民房立在马路中央。金云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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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陶普神的母亲在挑水。金云国摄 |
中新网杭州11月30日电(记者 赵晔娇 徐乐静 实习生 王译萱)日前,浙江温岭最牛“钉子户”民房矗立马路中央一事引发各界热议。无独有偶,30日,记者了解到,浙江台州市也有这样一户“钉子户”,一幢民房矗立在马路中央,车辆行人只能绕道而行。对此,台州经济开发区拆迁办表示,拆迁补偿款已给付,但多年来商量无果,只能“僵”在那里。
在浙江台州市椒江区殿后陶村地段,一幢4间的2层民房矗立于在建的路中央,其中边上两间屋子住着居民,车辆和行人只能绕着这幢房子通行。
记者了解到,这幢民房户主名叫陶普神,今年53岁。他告诉记者,2001年村里拆迁后,他带着70多岁父母一起住在这幢房子里,一住就是10多年。
陶普神说,为了防止小偷偷窃,也防止当地村委会来偷拆房子,他在房子周围安装上多个监控,并和老父母各睡一间房以保护两间房子。
为何这幢房子会成为“钉子户”,其中有什么问题无法解决?30日,殿后陶村党支部工作人员陶仙根告诉记者,自2001年起,椒江开发区管委会开始着手对殿后陶村征地,用于开发区建设。当时,该村480多户村民与开发区签订了拆迁合同,除了陶普神家,其他全部搬迁走了。
“他(陶普神)不想拆房子,他弟弟想要拆,为此,两人还打了起来。”陶仙根回忆说。
据他介绍,当年台州市椒江开发区管委会针对房屋拆迁赔付实施了以下方案:根据房屋评估后给予合理的现金;同时根据每户4-7人分2间安置房、每户8人以上分3间安置房的标准作为补偿。
按照这个标准,陶普神的弟弟已经搬迁,分到了2间安置房。
陶普神告诉记者,2002年与椒江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拆迁协议时,管委会答应给予8.4万多元拆迁费,但他只拿到7万元。这7万元根本不够重新建房,于是他就把钱退了回去,并向管委会提出给予宅基地补偿的要求。
对于这个说法,台州经济开发区拆迁办倪主任给予否定。倪主任说,2001年管委会与之达成拆迁协议,陶普神全额取走了8.49万元赔付款。到了2007年,对方又单方面撕毁约定,退还了赔付款,但政府又主动将钱款打回其个人账户了。
“我们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但全村这么多住户都是按照这个标准,不可能满足个人的某些意见。”倪主任表示,在这件事情上,拆迁办以人为本,考虑到两个老人年纪比较大,没有强制拆迁。
关于网上所说“断水断电”一事,倪主任说已经核实过,因为该村本身比较落后,本来就没有通自来水,现在的饮用水是开发后管委会送进去的,所以不存在断水断电的说法。
从2001年到2012年,这幢民房已经当了10年“钉子户”。倪主任说,因为这一家不愿搬迁,对周边市民出行造成了许多不便。幸而政府路网建设比较完善,目前北面出行问题不大,只是南面出行有些阻碍。
然而,陶普神也有自己的说法。“我也不想这样,这么多年了,他们都(台州经济开发区拆迁办)不跟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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