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为独占女同学芳心 铁镐砸“情敌”致重伤
2012年12月03日13: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高中生为独占女同学芳心 铁镐砸“情敌”致重伤]
为了独占心仪女同学的“芳心”,高中生小辰在放学路上手持铁镐砸向“情敌”小强的头部,把小强砸成重伤。日前,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小辰和小强是两名在校的高中生,出于对同一个心仪的女孩子的爱慕,二人经常争执不休。2011年底的一天,小辰又与小强发生强烈争执,小辰一气之下跑回家找了一把铁镐,藏在了学校西侧路边的公共厕所里,决定晚上给小强一些颜色看看。晚上放学后,小辰提前等在公共厕所前,在小强经过时,用铁镐砸向小强的头部。小强顿时鲜血直流,瘫软在地上,吓呆了周围路过的同学。当天,小辰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1年12月底房山检察院将其起诉至房山法院。
“我错了,我知道错了!我跟他没什么深仇大恨,我只是一时糊涂犯了错!求求法官从轻处罚我,我真的知道错了!”法庭上,小辰哭的泣不成声,连连向被害人父母和法官道歉。小辰的父母在场也为儿子的冲动感到难过和后悔。事发后,小强及时被送去医治,总算是保住了一条命。但经法医鉴定,其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
此案由房山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小辰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念其为初犯,犯罪时尚未成年,且事后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和真心悔罪态度,根据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作出以上判决。(记者 田兴春 通讯员 秦杨)
作者:田兴春 秦杨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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