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东莞讯 记者常思雯、通讯员黄彩华报道:因为没工作缺钱,几名男子就蒙面持刀频频打劫酒店、旅社、加油站和沐足阁,一年时间在东莞、深圳连续作案30多起。3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某龙有期徒刑14年,该团伙的另外两名成员陈某朝、吴某讲分别获刑13年和11年。
刀逼收银凌晨作案
凌晨3时许,东莞厚街路上鲜有行人,一伙面戴口罩的男子乘摩托车窜到桥头某旅馆大堂,他们个个手持砍刀,目标直指酒店收银员。“把钱拿出来。”王某龙将明晃晃的刀子架到了收银员的脖子上,还不等其回过神来,这伙劫匪便从收银箱中抢走4000元现金,然后驾车逃离现场。
这是一个由多人组成的抢劫团伙,团伙主要成员王某龙、陈某朝、吴某讲均为23岁年轻男子。来东莞后,由于没有工作,三人于是决定通过抢劫小型酒店旅社来“发财”。自2011年6月开始,三人伙同“猴子”、“房文”、“牛魔王”等人(均另案处理)时分时合,先后在东莞市虎门镇、厚街镇、长安镇、南城区,深圳宝安区等多地针对小型酒店、旅社等多次实施抢劫,作案时间多选择在凌晨1时至5时。据有案可查的统计,他们先后抢劫了25家酒店(宾馆)、7家旅社(旅馆),还有1家沐足阁、1家加油站、1家公寓。
最多一人抢劫32宗
昨日的宣判现场,对于作案的详细经过,三名被告人均不愿多谈。记者追问为何走上抢劫之路,吴某讲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说:“当初没工作,缺钱,一时糊涂就走了这条路。”
吴某讲的最后一次作案,发生在今年1月4日凌晨5时许,他与陈某朝故伎重施,带砍刀窜至长安镇某商务酒店,抢走4000多元现金。仅两天后,王某龙、陈某朝、吴某讲三人便被民警抓获。
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该团伙成立一年多来,三名劫匪每个月少则作案两宗,多则十三宗。其中,王某龙共参与抢劫32宗,涉案总金额14万多元。
而在此前,王某龙在供述中称,他们选择的作案目标,一般是一些小酒店、小旅馆,因为这些地方保安人员不多。他们一般都不伤人,只想搞些钱用。
常思雯、黄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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