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伟)原中国民用飞机开发公司总经理孙书有被控挪用公款、受贿200余万元,今天上午,孙书有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孙书有于2009年2月间,利用担任中国民用飞机开发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擅自决定从中国民用飞机开发公司借出公款200万元给其亲属贾某,用于偿还秦皇岛的一名煤炭商人李复新所欠贾某的个人债务,贾某将该款借给北京鑫德利盛商贸有限公司。后孙书有于2009年12月28日至31日,擅自决定从中国民用飞机开发公司转出222.7万余元给北京宇航得宝精密数控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经华航先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转回中国民用飞机开发公司,用于偿还此前借给贾某的200万元。该款截至案发时未还。
检方还指控孙书有于2005年至2008年间,利用担任中国民用飞机开发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李复新与中国民用飞机开发公司合作开展煤炭贸易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李复新给予的财物共计索尼牌DCR-PC1000E型摄像机一台(价值人民币10580元)、现金人民币3万元。
54岁的孙书有当庭否认此前的有罪供述。根据有罪供述,孙书有曾将妻妹贾某的200万元放高利贷给煤炭商人李复新,后李复新资金链断裂,借的200万元还不上。由于贾某催得急,孙书有就决定挪用单位公款还贾某的钱。但孙书有今天否认这一事实。据了解,李复新已被另案处理。此案今天没有宣判。 程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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