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入户东莞,已育妇女必须上环。多年来,东莞的这一政策引起不少争议。据初步统计,在东莞市政府纠风办主办的“阳光热线问政平台”上,从2005年12月19日至今,有2 0 0多条市民关于强制性上环的投诉,大多与入户上环的政策有关。
网络争议:既是“首选”,公民就应该有选择权
在“阳光热线问政平台”上,一名“小陶先生”反映称,其夫妇俩都是东城户口,想帮小孩入东城户口,其妻子有月经不调、痛经等妇科病,不愿意上环,但当地居委会仍坚持要其上环方能开具计生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另一名“马仲富”发帖问道:“请问我小孩投靠我入户,一定要我老婆上环才可以吗?我老婆户口在外省,人也在外省,有外省当地的计生证明,证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还不行吗?不上环就不给入户,国家有这种规定吗?”
一名家住东城区的熊女士表示,自己育有一子,符合生育政策,现一岁多无法上户口,原因是她仍未上环。熊女士说,自己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4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据这一规定,育龄夫妻可以酌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并没有强制必须上环,更没有不给孩子上户口的处罚。”熊女士表示十分不解。
而网上发帖投诉的网友也普遍表示这种困惑:既然是“首选”,公民就应该对节育措施有自主选择权,东莞市的计生部门为何还强制性地要求育龄妇女上环?
市政协委员:“这是计生部门为减轻工作压力”
“把入户和上环捆绑在一起,且要求已育妇女必须选择上环来避孕节育,这些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东莞市政协常委、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主任何镜清说,“且不论上环对妇女的身体有无伤害,伤害如何,但公民对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式应该有自主选择权,计生部门可以推荐、倡导,但不能强制。另一方面,在关于户口登记的国家法规中,也没有规定公民入户需要提供上环证明。”
另一名东莞市政协委员、虎门中学高级教师陈丽敏说:“计生部门为了减轻自己的管理压力,而不惜损害公众利益来选择这种长效的避孕方式。他们认为,将其设为入户门槛,他们就可以一劳永逸了。”
对于南都的民调结果,何镜清表示并不意外:“对于这种植入式的节育方式,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能接受的,但迫于现实需求、为了子女,我也相信有不少人宁愿忍受痛苦入户东莞。”
数据
粤去年节育器不良反应报告占16%
国家计生委曾经搞过一个大型调查,最终发布为《12万例宫内节育器避孕效果调查报告》(调查年限:2000-2005),该报告指出,五年的累积不良停用率为23.31%,续用率为65.49%。国家计生委的调查也指出,20年来,虽然宫内节育器避孕有效率明显提高,品种大量增加,但副反应(出血、感染、腹痛、腰痛)却没有下降。总之和上世纪80年代初的调查比,副反应没有降低,有的甚至有升高的趋势。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2010年接到的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中,节育器报告占总数的35%,而在2011年,有明显下降,也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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