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孙旭阳昨日,河南省社旗县官方证实,11月28日,该县法院一辆酒后驾驶的警车发生事故,共致死两名群众,致伤包括司机在内的7人。此前数日来,一直有网友在转发关于此车祸的微博。
来自社旗县法院的情况说明称,11月28日下午6时左右,该院饶良法庭副庭长张书龙乘坐由司机朱海杰驾驶的车牌号为“豫RA 912警”车辆,途经郝寨镇王十里村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共造成7名群众受伤,其中一名重伤者抢救无效于事发当晚身亡,另一名重伤者于12月2日伤情恶化死亡。张书龙和朱海杰也在事故中受伤。
事故处理民警介绍说,当天下午,在案发路段先期发生摩托车与自行车擦挂纠纷,当事人在公路上私下协商时引起群众围观。饶良法庭警车途经该路段时,因司机操作不当,引发了这起人员伤亡事故。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肇事司机朱海杰属酒后驾驶,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立案调查。
截至昨日,两名死者家属已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据网上爆料显示,事发后,赶到现场的警方人员第一时间摘掉肇事警车的车牌,引发围观群众强烈不满。
昨日下午,社旗县法院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该法院有一整套公车管理规定,肇事警车纯属私人行为。案发时车内乘坐的副庭长已于案发第二日被停职。案发后,法院进行了一场整顿活动。社旗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在此之前,社旗县早就严禁公职人员在工作日白天饮酒。
据多名河南网友反映,河南省警车酒驾一直缺少有力监督。去年10月29日,在距社旗县180多公里的汝南县,该县公安局梁祝派出所所长王银鹏酒后驾驶警车冲入路边人群,致5死3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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