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刑犯求免死 以体重过重行刑有困难为由
原标题 [以体重过重行刑有困难为由 美一“重”刑犯求免死]
美国俄亥俄州死刑犯罗纳德·波斯特以体重过重、行刑有困难为由,寻求延缓或取消对他执行死刑,引发法律界议论。
“重”刑犯
波斯特现年53岁,因1983年抢劫一家汽车旅馆并杀死一名员工被判死刑,定于明年1月16日执行。
代理律师说,波斯特1985年由法院判处死刑时,体重118公斤,如今体重已达204公斤。一名为波斯特检查的医生形容,他的手臂和腿上找不到血管。
在狱中,波斯特体重时增时降,曾借助节食减重68公斤。不过,膝盖和背部问题让波斯特难以定期健身。波斯特曾提出做胃绕道手术减肥,遭拒绝。监狱方面告诉他不要走动,以免摔倒,严重失落情绪令他无法控制食量,最终使体重增长到现在的惊人地步。
监狱方面不愿就波斯特在狱中增重近百公斤回应,坚称狱中每餐份量合理,不允许加餐。监狱食谱上有一些健康食物可以选择,例如低脂牛奶、素食馅饼和素什锦。不过,囚犯可以从内部餐厅买到甜味或咸味小吃。
求免死
波斯特主张,由于肥胖,行刑实际变成残酷和非同寻常的惩罚。
行刑人员2007年对一名体重120公斤的死刑犯行刑,耗费约两小时才找到血管,把毒剂注入囚犯体内。
波斯特的律师说,如果采用备用方法,即直接向肌肉注射毒剂,将需要多次注射。注射过程可能持续几个小时甚至几天,令他备受痛苦和折磨。另外,波斯特太胖,会把行刑床压垮;行刑者给他注射毒剂时将难以在胳膊和腿上找到血管。
医生说:“他的身体和医疗状况特殊,行刑存在风险,会给他带来生理和心理痛苦,这也是个痛苦而漫长的死亡过程。”
波斯特的律师说,将阻止行刑者试图切开囚犯胳膊寻找血管。俄州死刑政策不包括这种方法,暂不清楚俄州是否会不经法庭批准使用这种方法。
死囚以体重为由申请免死有先例。华盛顿州联邦法官1994年裁决一名死囚免于绞刑,缘由是他体重181公斤,绞刑可能导致尸首分离。经过长时间听证和系列裁决,法庭改判终身监禁,这名囚犯2006年死于狱中。
不苟同
首席检察官助理查尔斯·威尔在法庭文件中主张,波斯特没有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肥胖和其他身体状况会致使行刑不能以仁慈、有尊严的方式实施。”
俄州官员说,可以使用俄州常用的方法或未经测试的备用方法对波斯特行刑。监狱长先前因此专门开展测试,让行刑床连续两小时承受245公斤重量。
福德姆大学法学教授、注射死刑专家德博拉·丹诺说,如果波斯特得以因肥胖免于死刑,这种先例不会产生广泛影响,因为同样肥胖的死刑犯人数不多,而且囚犯通过增肥寻求免于死刑不大可能。
华盛顿死刑信息中心主管理查德·迪特尔预测,俄州今后可能调整行刑程序,改用其他药物或调整毒剂剂量。
迪特尔说:“死刑犯会意识到,以肥胖来求生希望渺茫。”
俄州首府哥伦布联邦法官本月晚些时候将举行听证会,讨论波斯特“免死”诉求。(安晓萌)
作者:安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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