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严铧“入户须上环”政策的相关报道引起公众的强烈反响。南方都市报联合大粤网就此话题进行了网络调查,截至昨日20∶08,共收到2139份有效问卷。结果显示,有93 .74%的受访者不认同上环这种节育方式,过半人更表示,若入户须上环,宁愿不入户。记者还发现,在广东,东莞市并非孤例,周边的惠州、江门、顺德等地都被指实行“入户须上环”的政策。
省内多地被指实行此政
来自河南、北京、深圳等9地的13位女律师日前联名上书公安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议尊重女性、尊重公民的自主选择权,不要将上环作为入户的前置条件,不要强制女性上环避孕。国家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计生委并无“入户先上环”的要求,一切都是依照国家法规进行,各地的具体情况需向当地计生部门了解。南都记者了解到,在东莞,除了其身体状况不宜上环、且持有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者之外,其他已育妇女或其配偶在办理入户手续时必须提供已育妇女的上环证明。
南都对东莞的这一政策进行报道之后,公众群情汹涌,在网上发帖表示反对者众。在大粤网上,该则新闻的评论量高达3604次。记者了解到,这些评论有相当部分是广东省其他城市的网友发布,其中很多人表示,不仅仅是东莞实行如此政策,在惠州、江门、佛山、汕头等地,都存在这种捆绑式的上环要求。
网友“笨笨鱼”说:“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并不只是在广州、东莞出现,在汕头等地区也是这样。实在让人无法理解。但对于一位平民百姓来说也只能服从,敢怒而不敢言。”网友“R ebecca”说:“我也在佛山,南海;本来为了去香港出差方便办港澳通行证将户口迁来,结果现在孩子上不了户口,非要去上环;我是高龄妈妈,申请准生证时诸多麻烦不说,准生证刚刚批下来几天,又碰上一年三次的查环查孕。”
过半受访者宁不入户也不上环
针对“入户须上环”政策,南方都市报与大粤网进行了一次网络问卷调查。截至昨日20∶08,共回收了2139份有效问卷。
在回答“如果你本有意愿入户东莞,但了解到如今要入户东莞,你或者你的配偶必须上环节育(患有特定疾病不宜上环,且有计生服务中心证明者除外),你还愿意入户东莞吗?”一题时,有1091人选择了“不认同上环这种节育方式,以此为入户条件,宁愿不入户”,占总人数的51.01%.仅有86人(6.26%)选择“认同上环这种节育方式,十分愿意”。
上环这种长效避孕措施,被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方面称之为“无论是对妇女的身心健康还是对夫妻的生产、生活都是有好处的”。而民调的结果却显示,有86 .85%自己或配偶已上环的受访者表示,上环之后,自己或配偶比此前发生更多妇科疾病。
省计生条例释义“自主自愿”
对于“入户须上环”的政策所引起的反对声音,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方面曾表示,这是遵照广东省计生委的相关要求。记者意欲就此采访省计生委,但至今未收到回复。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第二十四条写道:“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释义》中对这款规定进行了具体的解释,虽然其中明确,群众要在计划生育部门指导下选择节育措施,但也同样强调“自主、自愿”原则。《释义》中写道:“知情选择”是指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即通过提供充分有效的计划生育和避孕方法的信息,介绍各种避孕方法的效果、优缺点,使需要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自主、自愿而且负责任地作出决定,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节育措施。《释义》中明确,知情选择不等于“放任自流”和无条件的“自由选择”,而是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
《释义》中还指出,由于各地经济、文化发展的差异,群众生育意愿不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与发展不平衡,目前我省知情选择试点在逐步推行。如广州市和珠海市如今所执行的政策就与东莞不同,市民可自愿选择避孕节育措施,且没有将上环与入户挂钩。
因此,本条规定“创造条件”,意味着知情选择应该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不搞“一刀切”,允许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逐步推行。
“入户须上环”政策的民意调查
如果你本有意愿入户东莞,但了解到如今要入户东莞,你或者你的配偶必须上环节育(患有特定疾病不宜上环,且有计生服务中心证明者除外),你还愿意入户东莞吗?(必选)
A .认同上环这种节育方式,十分愿意
134(6.26%)
B .不认同上环这种节育方式,以此为入户条件,宁愿不入户1,091(51.01%)
C .不认同上环这种节育方式,但为了子女读书等现实需求,只能勉强接受
914(42.73%)
如果你已生育一孩,在以下几种避孕节育措施中,你首选哪种?(必选)
A .避孕套1,763(82.42%)
B .避孕药90(4.21%)
C .上环257(12.01%)
D .结扎29(1.36%)
你或者你配偶上环之后,有没有比此前发生更多妇科疾病?(选填)
A .有1,453(86.85%)
B .没有220(13.15%)
[画外音]
“发展是最好的避孕药”
人民日报评论称入户捆绑上环“于法无据”
针对“先上环,再落户”的政策,12月7日的《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一场于法无据的闹剧》的评论文章。文中明确指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不违反双重国籍原则、在我国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后即享有我国国籍,成为我国公民。我国公民自然享有户口登记的权利,并不需要先上环等节育措施作为附加条件。“先上环,再落户”,表面看是一个于法无据的荒谬闹剧,背后折射的是当前计生工作的困局。
文中称,普查数据显示,全国人口增长率持续下降。然而,各地人口发展并不平衡。某些经济落后地区依然存在低生育水平反弹形势,一些群众“生男为止”的意愿依然强烈。目前推行的农村低保、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新农合等惠民政策,大多按照“人头”进行减免、补助或救助,征地拆迁补偿政策中,尤为突出。这种“超生获利”的客观现实,影响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面对复杂情势,有些计生干部缺思路、缺知识,工作手段严重缺失和弱化。有些干部满足于以往经验,沿袭于传统套路,甚至做出有损群众权利的下策。”文中如此写道。该文作者李晓宏说,人口学上有个说法,“发展是最好的避孕药”,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发展和妇女受教育程度是生育率下降的重要因素。人口压力较大的地区应在这方面动脑筋、下功夫,找到解决问题的新钥匙。
这一闹剧该如何才能避免上演?该文认为,只有由“单一管理型”向“服务管理结合型”转变,由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治理转变,更加注重利益导向,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强调依法执政,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要求。
[记者手记]
你们所节约的,终将要还出来
将上环和入户挂钩,这个政策并非新鲜事。多年来,东莞的这一政策备受市民诟病。在东莞市政府纠风办主办的“阳光热线问政平台”上,从2005年12月19日至今,就有200多条市民关于强制性上环的投诉,其中大部分表示自己或子女在入户的过程中被要求上环。而在网络搜索引擎上所搜索到的相关投诉,更是多不胜数。
东莞是一个人口数量近千万的城市,如何让这么一个庞大的人群继续稳定在低生育水平,显然是压在计生部门肩上的沉重任务。把上环这种长效的避孕节育措施作为首选,且将其作为入户的附加条件,这自然能最大程度地减轻计生部门的工作压力,节约行政成本。
然而,今天你们所节约的,明天终将要还出来。
为了成就这一“懒政”,不惜铤而走险违反国家法规,牺牲公众利益,的确节约了行政成本,但所付出的代价却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的形象严重受损。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我国公民自然享有户口登记的权利,并不需要先上环等节育措施作为附加条件。
在公众就上环问题进行投诉和咨询时,计生部门方面总是习惯性地向公众解释道,“上环是安全、有效且副作用较少的避孕节育措施,你应该负责任地选择。”且不论上环的安全性如今在业内也备受争议,这种对公众选择权的剥夺就不应该是一个强调民主、法治的政府所为。在强调“你应该负责任地选择”的同时,政府部门是否应该反省一下,你有没有负责任地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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