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底都是欠薪的高发期。为了能让农民工兄弟在春节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欢欢喜喜过年,宁波10部门将联合为农民工讨薪。人社部门也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遇有工资被拖欠情况,或发现企业主有欠薪逃匿情况的,请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反映,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本报讨薪热线87158712从今天起正式开通,如果你在讨薪过程中遇到烦心事、恼人事,请联系我们。通讯员 任社 记者 王颖
10部门组成7个联合执法检查组
宁波的这次行动,是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7部门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展开的。
为了更有效地帮助农民工讨薪,宁波市人力社保局、住建委、交通委、城管局(轨道办)、公安局、总工会和铁路建设指挥部等10个部门组成7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各县(市、区)也将同步开展联合专项检查行动。行动时间具体为:2012年12月7日至2013年1月25日。
联合执法检查组的重点检查对象为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类建筑、交通施工企业,装饰行业企业和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内容重点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国家、省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
企业无故拖欠工资,将被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及时纠正和查处。对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将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涉及欠薪群体性事件和涉嫌欠薪犯罪的案件,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确保不出现恶性劳资纠纷案件。对须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当地法院尽快执结。
欠薪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农民工遇欠薪事件,请拨打96309理性维权
人社部门提醒广大农民工,遇有工资被拖欠情况,或发现企业主有欠薪逃匿情况的,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反映,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劳动报酬被克扣或拖欠可及时拨打下列劳动者维权电话:市人力社保部门电话96309(平时8:30~20:30值班,元旦至春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市建委电话87313110和市总工会维权热线12351。
人社部门也请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主动整改。
遭遇欠薪时可采取的正常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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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2.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3.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无法支付律师费,农民工朋友可向当地公益法律服务处或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因为此类机构主要是为"夹心层"提供方便,打工者通常请不起律师,就符合援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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