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一文胸厂4日发生大火,致14死1伤,死伤者均为18~20岁的女工。据称,此案是因为作坊拖欠工资,工人刘某被激怒后纵火所致。刘某很快被抓获,供认了因劳资纠纷买40元汽油到该厂放火的犯罪事实。
“因为他不发工资”、“只好拿自己的生命去跟他赌”面对记者的采访,纵火者道出了这样的实情。显然,这起造成14个鲜活生命瞬间凋零的特大纵火案,虽然结果让人震惊和痛心,但纵火者本身其实并非无恶不作的暴徒,而是一个因为拿不到工资而失去理智的普通打工者。
可以想见,在他一时冲动决定以纵火烧毁老板财产的方式与老板“斗争”时,肯定没有想过与他同在此打工的其他打工者的生命安全。如果他能提前预料到惨烈的后果,还会如此鲁莽行事吗?
但假设总归是假设,大错已经铸就,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在讨薪悲剧中,他是绝对的受害弱者;而在纵火案中,他又成了剥夺他人生命的残忍施暴者。这样的角色反转,让这起悲剧显得越发悲怆。
案发后,作坊老板已经逃跑,他拒绝付给工人合法劳动所得的原因,目前不得而知。在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不少中小民企被迫倒闭,他一个小作坊老板,想必也十分不易,而火灾带给他的更是毁灭性打击。但不管怎样,无论他是否无良,对这起惨剧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相比一些影视剧的黑白分明,现实生活的真实性就在于,并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好人坏人,强者弱者也只是相对之分,但酿成的悲剧却足以让人痛彻心扉。
“当社会在堕落时,穷人堕落的过程甚至超过了整个社会的堕落。因为他手里没有资源去抵御这个堕落的过程”,按照学者孙立平先生的定义,这应该是一起典型的“弱者对弱者的残害、弱者对弱者的祸害”的悲剧。具体到这起纵火案,其实还有一个必须让全社会警醒的关键词,那就是“讨薪”。
又快到年底了。这么多年来,农民工被无良老板拖欠工资的事例可谓罄竹难书,所以“民工讨薪”始终是不变的年终话题。一些机敏的农民工,可以发挥聪明才智“创新”另类讨薪方式,诸如跳楼秀、拜河神讨薪、讨薪新闻发布会等等,以争取吸引媒体关注,“曲线讨薪”……但更多的人却没有这样机敏,他们中有的真的从楼上跳下去了,有的则走向极端劫持人质、集体堵路……而这一次,讨薪的农民工选择了纵火。
关键是,进入年底“讨薪季”,还会不会有类似极端事例发生?估计无人敢打保票说“不会”。如果说“12·04”惨案让人悲伤,那么未来能否防住类似极端事例,则让人担心与焦虑。
担心与焦虑是有现实依据的。虽然解决欠薪问题每年都会列入地方政府的年底工作事项,但劳动者讨薪维权的渠道其实并未畅通。一方面,他们没有代表自身利益的组织可以依赖,另一方面,通过法律途径讨薪成本又过于昂贵,而有关机构的介入也常是在媒体报道后才姗姗来迟。对被欠薪农民工而言,他们可以选择的讨薪路径其实很少,一旦失去理性,就可能突破法律正义与社会道德底线,后果难测。
所以对于这起纵火案,不应仅仅就事论事处理个案,地方有关部门有必要检讨:对可能到来的年底讨薪潮都准备好了吗?是主动出击预防问题发生还是等惨剧发生才重视?
无论如何,这起纵火案都给有关部门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潜在的年底讨薪潮就在眼前,未雨绸缪不能只是一句口号。
舒圣祥(湖南 职员)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