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搞噱头“你吃饭我给钱” 涉嫌违法被查
原标题 [海口一餐馆搞噱头“你吃饭我给钱” 涉嫌违法被查]
海口网12月13日消息
(记者陈延鹏)为吸引顾客,一餐馆打出“你吃饭我给钱”的促销标语,称消费即可享受“退款或领取代金券”的优惠。然而当消费者被引来消费后,商家又称必须参加摇骰子才能决定。工商部门认为,该餐馆涉嫌违法促销,当天进行了调查。
市民张先生称,几天前,他和朋友到万国大都会逛商场,一家名为美哇哇火锅坊的餐馆正在进行开业有礼促销活动,称12月5日至12日,“你吃饭我给钱”,来消费即可享受20%至90%不等的退款(按日期向后递减)。
“这样的好事当然不会错过。”张先生当即和朋友来到该餐馆消费,共消费了100多元,按促销活动约定,他们可以得到店方80%的退款。可当他们到收银台领取退款时,发现一位顾客正在与店方理论,原来并非“你吃饭我给钱”那么简单,店方规定还得参加摇骰子活动,摇中了退款,否则领取代金券。
领代金券意味着还得来该店消费才能享受优惠,消费者觉得退现金更加实惠。为此张先生也和店方理论起来,但店方坚称“只能按店里规定办”,而且促销单上也明确说明了“退款或领取代金券”,张先生等消费者返回店门口一看,果真如店方所说,在奖项后面的括弧里面果然有这个字样。最后,他们只能参加摇骰子活动,结果很多人只能领取代金券。
12月12日中午,接到投诉的龙华工商所来到美哇哇火锅坊进行了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按该店的促销内容,消费者会认为吃饭即可退款,虽上面写有“退款或领取代金券”字样,但未说明还要参加摇骰子游戏,消费者会认为可以自主选择。而消费者要求退款时,餐馆方却剥夺了消费者对有歧义部分要求解释的权利,并强行要求按店方的“霸王条款”执行,这样的做法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店涉嫌违法促销。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餐馆行业应该具备并悬挂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该店无一悬挂。
美哇哇火锅坊店长劳某随即令服务员撤下了促销宣传,并表示,现在他们正在积极办理各种证照,很快就会办妥。当天,龙华工商所对该店下达了行政询问通知书,要求负责人进一步接受调查。据了解,违法促销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无证经营则处罚更加严厉。
作者:陈延鹏 (来源:海口网-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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