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央行获准监管银行业 援助受困银行更便捷
2012年12月14日07: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欧洲央行获准监管银行业 援助受困银行更便捷]
上周,有关欧洲银行业联盟的讨论搁浅。就在各方议论纷纷、尽情猜测之际,本周,欧盟财政部长经过长达14个小时的讨论,会议主席、塞浦路斯财长希亚尔利于13日凌晨4:40分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欧盟已就建立欧元区统一银行业监管机构达成协议,进而为在年底最后期限前结成银行业联盟迈出了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协议对欧盟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此次达成的协议,欧洲中央银行将获得监管欧元区银行业的权力,对欧元区国家资产超过300亿欧元或者资产在本国产出中超过1/5的银行进行监管。欧洲央行将对欧元区银行进行直接监管,并与成员国监管机制进行密切合作,而非欧元区成员国也可以通过密切合作协议的方式参加进来。在这一条件下,几乎所有的法国银行都将被包括在内。不过,对于德国而言,大部分零售银行以及在政治方面有很强影响力的储蓄银行将被排除在外,这些银行将接受德国监管当局的监管。该协议达成的结果满足了德法两国的诉求。
此外,协议还规定欧洲央行应将银行业监管职能与货币政策职能严格区分。为此,欧洲央行将成立一个专门监管委员会。德国此前一直担心,到目前为止一直将欧元区利率决策作为其首要任务的欧洲央行一旦被赋予了监管银行业的职能,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
协议规定,希望加入的非欧元区国家在该委员会内拥有同样的投票权。财长们表示,他们找到一个解决方案,可以赋予非欧元区国家几乎平等的在新监管机制决策中的话语权。目前新监管机制的最终决定权仍掌握在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手中,非欧元区国家在其中并无投票权,但欧洲央行将建立一套仲裁程序,给非欧元区国家提供一个就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提起申诉的途径。
欧元区国家和欧元区以外的国家在针对欧盟相关银行方面的条例的表决时,可以分别投票。这样,英国这样并未加入统一银行业监管机构的非欧元区国家可以和越来越一体化的欧元区国家和平共处。英国财政大臣奥斯本表示,协议对于整个欧盟而言都具有积极意义。
协议还规定该委员会所作的决定将被视作自动生效,除非被欧洲央行理事会否决。成员国的监管机制也将在新的监管机制中承担重要职责,如消费者保护、反洗钱等。同时,欧洲银行管理局将继续承担制订相关规则等职责。
援助受困银行更便捷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协议的达成其最大意义在于为动用救助基金为受困银行直接注资“开了绿灯”。
爱尔兰、西班牙和塞浦路斯等国为了救助国内银行付出了巨大代价。由于向欧洲救助基金申请援助,这些国家的债务负担也因此激增。爱尔兰财政部长努南表示,爱尔兰已经向国内银行业注入超过600亿欧元(合780亿美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努南警告称,如果投资者或消费者对银行的安全不放心,欧元区国家是无法恢复增长的。
欧元区国家首脑在6月份决定,新的银行监管机构一经设立,将允许欧洲救助基金直接对银行业实施资本重组,从而避免政府被国内受困银行拖垮。不过,救助基金何时能够参与对银行业的直接资本重组,欧盟财长在会议上并没有做出最终决定。
部分细节有待厘定
就在此次会议召开前夕,欧盟各国财长围绕哪些银行应划归欧洲央行监管、怎样制定决策程序,甚至欧洲央行担任统一监管机构是否合适等问题仍存分歧。不过,财长们最终还是找到了妥协和变通的办法。欧盟官员表示,在此问题上一直存在分歧的法德两国走得更近了。
据有关官员透露,为了使法德达成一致,几乎花费了四个小时的时间。尽管官员们称协议的最终文本尚未完成,但法国和德国财长都对协议表示欢迎。法国财长莫斯科维奇说,对统一监管机构的最终组织形式感到满意。
此次协议可以说让欧盟内所有国家的政治家们都感觉自己获得了胜利,不过有些问题的细节尚未厘定,如:是建立一个双层监管体系还是使欧洲中央银行对所有银行都拥有最终责任。
该协议还需要通过欧洲议会和德国联邦议院的批准,而这一过程需要数月时间。在2014年3月1日起或条例生效三个月后,欧洲中央银行将开始对欧元区的大银行进行直接监管,欧盟银行业监管体系正式生效。
在就统一银行监管达成协议后,据预计,欧盟领导人在周四晚些时候召开的峰会上,将支持在2013年设立统一的欧元区银行清算体制。与统一的监管机制相同,统一的清算机制也是最终走向欧洲银行业联盟的步骤之一。(记者周武英)
作者:周武英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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