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艳照反腐走火入魔 迎合低级趣味窥私心理
2012年12月14日0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媒体称艳照反腐走火入魔 迎合低级趣味窥私心理]
“艳照反腐”不能走火入魔
12月3日,网上一篇名为《网上又流传官员艳照,疑似河南林州卫生局纪检书记》的帖子,引来网民强烈反响。记者调查发现,帖子中涉及的林州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冯某已经和照片中的女子闪电结婚。(《大河报》12月12日)
两天前,网上传出艳照,两天后,涉事双方闪婚,林州“艳照门”情节之跌宕起伏,让一众看客目瞪口呆。有网友质疑,涉事官员是想把结婚作为挡箭牌,以求金蝉脱壳。对此,当地纪委正在进一步调查,真相如何不妨拭目以待。不过,另外一个问题同样值得思考:倘若真如报道所言,两人已经先后离婚恢复单身,网络曝光和公众围观是否侵犯了双方正常恋爱的自由和隐私?
诚然,我国社会一直就有“自古贪官多好色”的说法。前些年还有学者专门进行统计,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好色”贪官往往生活腐化和政治腐败,为了博红颜一笑,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害国家和公众利益。近年来,一系列“艳照反腐”的成功案例,也的确揪出了重庆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等一批贪官。
不过,“言反腐必先晒艳照”,却难免给人一种走火入魔的感觉。事实上,这种香艳化的举报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为了迎合围观者的低级趣味和窥私心理,制造眼球效应和轰动效果。同时,“遇艳照必认定贪官”,也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很可能对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误伤。
前不久一组所谓的“庐江官员6P门”艳照在网上疯传,有人“人肉”出男主角,并与他通电话,却发现此人并非庐江县委书记,也不是官员身份。很快,当地政府也作出澄清,该组图片系昆明三对夫妻聚会,并表示对恶意中伤、造谣、诽谤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最近,中石化河南分公司物流中心一负责人和女下属外出旅游拍摄“香艳”照片,被网络爆料后,引发网民“吐槽”。尽管事后当事人通过网络公开道歉,并就其不恰当行为坦言称愿意承当相关责任,但中石化河南分公司关于“家属也不愿意过分宣扬此事,单位会尊重家属意见来处理”的介绍,也让我们深切感到两个家庭在网络暴力面前的受伤和无助。
反腐倡廉需要群众监督,但监督不能没有底线,不能以反腐的名义肆意传播和围观他人隐私。回到林州艳照门,即使当事双方存在感情纠葛,却也与公共利益无关,并没有触犯党纪国法。正如“人肉”专家、新媒体从业者徐春柳所言,“艳照门的事,道德上可以指责,但是粗暴传播,伤害的是个人隐私。”
时下,网络成为反腐的前沿阵地,“艳照反腐”更是大行其道,泥沙俱下,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制度反腐的不够完善。在欧美日发达国家中,官员财产已做到公开化,日本更是把地方官员的收入写入市面地图册中去。如果不能推动官员财产公开,把权力晒在阳光下,就难以改变生活作风问题成为反腐突破口和兴奋点的现状,也就无法保证“艳照反腐”不误入歧途。(张枫逸)
作者:张枫逸 (来源:中国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