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12月14日电(韦亮)据太原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主任宋建虎14日介绍,太原家乐福长风店在近日的商品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目前,该案已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太原市物价局近日接到消费者举报称,他在家乐福长风店购买天津产200克袋装“高乐高”食品时,标价签标示的价格为每袋11.90元人民币,实际结算时却为每袋14.80元。
随后,太原市物价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检查。查证该店确实存在涉嫌“低标高结”的价格欺诈行为。同时,该店存在“标价签标示的产地、规格与实际不符”、“使用误导性语言文字”、“价外馈赠商品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数量”等价格欺诈行为。
近几年,中国发改委曾多次公开通报多地家乐福等超市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并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按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处罚。
针对家乐福太原长风店价格涉嫌欺诈事件,该店公关经理乔旭峰表示,他们已进行拉网式排查,该店共有4万多种商品,有万分之一的商品存在标签价格与结账价格不一致,已认定是工作人员疏忽所致,目前正在配合太原市物价局进行调查。
记者14日来到太原家乐福长风店看到,涉嫌价格欺诈的“高乐高”食品价格标签依然是每袋11.90元。该店负责人称,经过排查后,该店已变更了出错的商品价格。“具体数量也不清楚,但不会超过10个。”
该店负责人还提醒说,消费者在结账后要及时核查小票,一旦发现价格与标签不符,可立即向超市负责人反映,超市将对消费者进行差额5倍的赔偿,以此方式来弥补其疏忽。
宋建虎表示,在中国传统节日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太原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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