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据新华社电,中国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日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糯康等6人及其委托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云南省人民检察院4名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
庭审中,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法院根据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对各被告人的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建议二审法院全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6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6名上诉人的辩护人分别发表了辩护意见。糯康等6名上诉人作了最后陈述。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合议庭进行评议,案件将择期宣判。
老挝、泰国驻昆领事馆官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糯康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在湄公河流域实施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等犯罪活动,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国家安全和该流域的航运秩序。2011年10月5日,糯康集团成员在湄公河持枪劫持两艘中国船只,捆绑控制13名船员。在岸边等候的泰国不法军人向两艘中国船只开枪射击,并将中国船员尸体抛入湄公河。
2012年9月20日,该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根据相关司法协定,泰国、老挝13名证人出庭作证,证实了糯康犯罪集团的相关犯罪事实。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6日依法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糯康等5人死刑,另1人被判有期徒刑8年。
一审判决送达后,糯康等6名被告人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立案并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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