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积极财政政策新看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2年12月21日08: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2013积极财政政策新看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3年,积极财政政策的着力点在哪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哪些新举措?在昨天举行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明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是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推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税制改革与结构性减税: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抓紧研究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试点的方案,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落实好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降低能源、资源、原材料等产品的进口关税,落实好其他各项税费减免政策。
扩大内需: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广规模,支持文化、体育、健身等消费,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康复等服务机构,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收入分配: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负担,提高居民福利水平。
强农惠农:提高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水平,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健全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积极推进种粮大户补贴试点,逐步扩大补贴试点范围。
教育投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着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水平。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促进教育公平。
医疗保障: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推动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适当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扩大免费服务范围。
社会保障: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保障房建设:中央财政将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相关基础设施配套投入。实施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本。着力支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扎实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加强车辆编制管理,严格按标准配备车辆。继续严格控制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进一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 (记者李丽辉)
作者:李丽辉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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