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政府年终突击花钱虽不违规但要追责
2012年12月27日04:31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 [政府年终突击花钱虽不违规但要追责]
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阳广霞实习生巴恒星 又到了一年一度突击花钱时间。根据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12月将有约1.9万亿预算资金待支,这个数字大约是今年最低月份财政支出的3倍。“年终突击花钱还真不违规。”昨日,中山大学财税专家刘虹再抛新论,她指出,按照目前的预算法,超收就可以增加支出,无需人大批准。人大批准的预算,主要是在支出总量上约束政府开支,并没有进度方面的要求,虽然不违规,也应追究政府部门失职。
政府年终突击花钱原因有二
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财政收支数据显示,12月份将有约1 .9万亿元的预算资金待支。对此,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撰文表示,虽然2012年年底财政支出规模较大,但并不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而据媒体报道,2010年12月全国财政支出1 .8万亿元,2011年12月是2万亿元,均接近甚至超过当年最低月份财政支出的3倍。在各省,政府年终突击花钱的现实案例不少。2008年广东省“两会”上,原广州地铁老总卢光霖曾提到,地铁2号线的预算是106亿元,结算时只花了88亿元,节省18亿元,结果因为“钱没花完、绩效不好”被上级批评了。
年底了,关于“年底突击花钱”是否违规,又成为公众关注热点。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副教授刘虹继最近抛出“代表看不懂预算,请投弃权票”之后,昨日再次对年终突击花钱发表了一条长微博。刘虹称,中国的年底突击花钱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财政收入超收了(即实际收到的比预算收到的多),多收到的钱该怎么花,年初预算中没规定,于是就年底突击花掉。二是,政府预算做得太粗,大量财政收入究竟要花在哪些项目,预算时并不清楚。在预算执行中,除了年初已经心中有数的开支之外,余下的,找到什么项目就开支到什么项目,找不到就暂时等待,直到年终,大笔金额没花出去,于是突击花钱。
建议:超收部分应经人大批准才能动用
针对近日财政部官员提出的年终突击花钱不违规说法。刘虹也表示,还真不违规。这是因为:第一,按照目前的预算法,超收就可以增加支出,无需人大批准;第二,人大批准的预算,主要是在支出总量上约束政府开支,并没有进度方面的要求。极端地说,即使全年的钱都放在12月来花,也可以说“不违规”。然而,突击花钱,虽不违规,却应追究政府失职。人大批准必须开支的民生支出,是什么原因要拖到年底才来突击支出?这需要政府部门出来解释。
有人还说年底突击花钱符合国际惯例,日本也是这样。刘虹表示,如果要谈“国际惯例”,还有两个国际惯例需要注意。第一,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行政部门年初向立法机构提交有详细开支细节的预算、立法机构严格把关预算审批、每一分钱严格按预算执行。一份缺乏开支细节的预算,绝对不可能通过立法机构的审批。第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必须经过立法机构批准才能动用。这两个方面的要求,迫切需要在预算法修订过程中补充进去。否则,年底突击花钱,无法遏制。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