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物价局查处3家旅行社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2012年12月28日22: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湖南物价局查处3家旅行社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中新网长沙12月28日电(记者 李俊杰)28日,湖南省物价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最近查处的张家界3家旅行社一起典型价格欺诈案例。这起案例,将对维护湖南旅游形象,促进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湖南省物价局通报称,今年8月,根据群众举报,湖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法组织对张家界3家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从张家界组团至凤凰的部分旅游团队的价格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这3家公司在组团至凤凰古城游的价格中存在如下价格违法行为:一是以新建旅游景点门票价格高于旅游行程合同中约定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为由,诱导游客变更行程,经查实,新建旅游景点门票实际结算价格远低于约定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但相关旅行社未履行对游客如实告知的义务,并未与游客按实结算费用。二是在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收取了“凤凰古城游”门票款,但未安排游客参观“凤凰古城游”门票内包含的“古城九景”,仅安排游客参观免费景点或自由活动。特别是张家界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湖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对其进行价格检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检查,拒绝提供检查所需资料。
针对上述三家旅行社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湖南省物价局决定对张家界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0万元、其他两家旅行社分别罚30万元和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31日,为加强对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管,经湖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湖南正式成立了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湖南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负责人表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是社会进步的的最基本动力,价格竞争是竞争的基本形式,垄断对市场经济最突出的损害是排除和限制了竞争。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颁布实施5年多,但许多地方、部门和经营者并不真正了解这部法律,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等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阻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损害了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湖南是旅游大省,旅游对湖南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此次公布这起典型案例,对于加强反价格垄断执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意义重大。
该负责人强调,湖南各有关价费单位要认真学习《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以这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为借鉴,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湖南物价部门表示,对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该局将继续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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