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交管新规,号称史上最严,“闯黄灯扣6分”的规定更是引起了网上一片调侃:“闯黄比涉黄还紧张”,“不如把黄灯黄了,只剩下红灯、绿灯吧”之类说法此起彼伏。而在网友的吐槽背后,一些理性、客观的声音,亦需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真正把善政做成利民之举。
【全国现状】
公安部:出现减速慢行新气象
针对新交规实施首日的情况,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如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有所减少,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南京、长沙等许多城市出现了机动车通过路口提前减速慢行、主动礼让行人的讲安全、讲文明的新气象。
据介绍,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落实新交规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不按规定悬挂或遮挡号牌、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据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济南等城市统计,新交规实施首日接报的交通事故起数分别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发生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
针对一些网友提出的黄灯亮时紧急制动造成的车辆惯性前行等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要停止通行。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抢黄灯”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对一些网友反映的交通信号设置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采纳、不断改进。
【各地反应】
各地处罚闯黄灯执行标准不一
新交规实施后,全国大部分城市的交警部门都在按照新交规严格执行,但是因为存在取证难、不好界定等因素,济南、深圳、南昌等地均表示暂不对闯黄灯进行处罚。
1日晚10点55分,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表示,深圳暂不对闯黄灯处罚。据深圳市交警支队法制科长李广群介绍,他们暂不处罚“闯黄灯”是出于三方面考虑,第一,现在闯红灯抓拍的电子警察不支持闯黄灯的抓拍;第二,因为这个新的规定可能对很多驾驶员的行为产生比较大的影响,需要对现在交通信号的配时做进一步的排查和完善;第三,黄灯毕竟不同于红灯,如果要处罚的话需要制定一个严格的措施,包括比如绿闪,现在深圳的信号灯是绿闪三秒钟之后,黄闪三秒,然后才会变红灯。
新交规实施第一天,济南交警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纠,但在一些面临执法取证难的细节上,也暂未进行处罚,其中就包括闯黄灯行为。济南交警称,在绿灯和黄灯交替的瞬间,对于车辆是否越线并不好界定。
相对于济南、深圳暂不处罚闯黄灯,成都在新交规实施首日,就根据新交规,针对闯黄灯、不挂号牌、新手独上高速等行为,交警开出多个“第一单”。
在当日下午1点,一辆轿车行驶到成都人民南路红照壁路口时,车在前后均无近距离跟车且时速约30km的情况下,径直在黄灯信号下越过停车线,通过路口,被认定为闯黄灯,罚款200元、记6分。
【网友设想】
网友出招破解 “黄灯困局”
设想一:修改交通法规
允许车辆在黄灯时间通过路口,但不能超速。路口限速40公里时,黄灯时长3秒;路口限速40到70公里时,黄灯时长4秒;道路限速如超过70公里,在路口必须降到70公里内,这是德国现在采取的措施,可有效避免路口出现“进退两难区”。
但反对者认为,这一建议不符合中国国情,黄灯的作用是警示,如果允许黄灯通行,不少司机就会把“警示信号”理解为“冲锋信号”,只会让路口陷入更大的安全隐患。
设想二:分割黄灯时间
在黄灯前期允许车辆通过,在黄灯后期禁止车辆通行。但如何才能确定通行时间的分割线?专家建议可在停车线后划一条“黄灯线”,黄灯亮起时,处于停车线和“黄灯线”之间的车辆可以通行,未抵达“黄灯线”的车辆必须停车。
对此,反对者认为增加道路标线可能与国家标准相违背,而且路口出现太多标线也会影响驾驶员的判断。
设想三:索性取消黄灯
用现在常用的绿灯闪烁(绿闪)时间来替代。绿闪时间等于绿灯,可以通行,效果等同建议一。有德国专家对此建议表示认可,但同时提出,黄灯是国际标准,要修改的话必须完全统一,否则就会让驾驶员的驾驶习惯出现混乱。
【邻国情况】
韩国最严格,日本最宽松
韩国:闯黄灯罚款6万韩元
按照韩国的交通法规,闯黄灯会被处以6万韩元(约35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被扣15分。一般情况下,如果司机在通过停止线时绿灯突然变成黄灯,不会被罚款扣分,如果在通过停止线前已是黄灯,则必须刹车停行。
新加坡:闯黄灯分两种
新加坡道路在停止线之前,由近及远有三个箭头,每个箭头之间距离约十米。如果信号灯从绿灯变为黄灯时,车辆处于离停止线最远的第一个箭头位置,此时强行通过要被罚款扣分。如车辆处于离停止线较近的第二或第三个箭头时,车辆通过则视为正常通行。
俄罗斯:黄灯原则上禁止通行
按照俄罗斯的交规,黄灯原则上是禁止通行的,但如果司机来不及刹车,闯黄灯则被默许。新华社驻莫斯科记者卢涛说,他本人在莫斯科驾车时也有过闯黄灯的经历,但都没有被罚款或扣分。
日本:闯黄灯不算违规
在日本开车闯黄灯并不违反交通规则。停止线前,只要不是突然变成红灯,司机就可以通过。日本人闯黄灯的现象还比较常见。如果绿灯刚刚变成黄灯,一般会选择通过;如果黄灯快要变成红灯,则不会强行通行。日本没有倒计时信号灯。
【声音】
“史上最严交规”
涉嫌违背上位法
岳建国
新交规中,“闯黄灯扣6分”引起了巨大争议。对此,一名研究了多年交通管理的专家表示,“闯黄灯”算不算违法这个争议已经存在30年了。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写明,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但各地交管部门对于“闯黄灯”这一行为是否属于违法采取的执行方式却各异。这次公安部交管局出台新规明确对“闯黄灯”行为做解释,是一种突破,是对良好交通习惯养成的因势利导。
长期以来,我国交通秩序比较混乱,出台更严厉的法律进行治理完全符合民意。但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那就是新出台的法律或条例,都不能违背上位法。奇怪的是,这位专家只引用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2004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而处于最上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却只字未提。
为什么呢?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就知道了:“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该法讲得太清晰了,一点模糊、争议都没有: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红灯和黄灯的作用不但不一样,而且没有交叉之处。按照《立法法》的规定,“闯黄灯扣六分”的条款涉嫌违法。
其实,认为“闯黄灯扣六分”不合理的法律专家比认为合理的专家多得多。据报道,在去年我国出现第一例黄灯违法上诉事件后,中国政法大学政府法制研究所教授王成栋就表示,黄灯只是警示,表示后面将为红灯,不是禁止通行,只有红灯才是禁止通行。警示性规定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只有违反禁止性规定才能处罚。我国的《立法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来制定。通行权属于人身权,黄灯禁行,只能由法律规定。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琳也表示,法律有明确规定就能处罚,没有的话,就不能,“道路交通法及其实施条例均未有“禁止闯黄灯”或“闯黄灯违法”的明文规定,所以处罚不合理。”
这不是死抠字眼,试想,如果下面的立法部门可以不尊重全国人大制定的上位法,那么其结果就是,越是处于下位的权力部门或官员权力越大,越可以随心所欲地立法或出台政策,处在最基层的部门或官员权力最大,他主持制定的红头文件、通知、指示、讲话、电话、批的条子等,就有可能成为事实上的最高法律,在他之上的所有法律、政策等都是废纸一张。
那位“研究了多年交通管理”的专家还说,在国际上,黄灯警示的作用也非常明显。这话也值得商榷。
其一,闯黄灯有可能被罚款或扣分的,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只是一小部分,比如在俄罗斯和日本,基本上是一个因执行难度大而很“软”甚至形同虚设的法律。因此,我们还没有充分理由称“闯黄灯扣六分”是“与世界接轨”的产物。
其二,有些国家在制定对司机闯黄灯进行惩罚的法律之前,已经设置了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和具体、可操作的取证依据,比如新加坡,他们在禁止线之前划了三个箭头,只有处在最远一个箭头的才不允许闯黄灯。我们在这方面基本上还处于无动于衷的地步,有点操之过急。
其三,也是最关键的,上述国家相关规定,都不可能是在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出台的,在这一方面,我们与外国几乎没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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