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晚报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4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就韩国法院判决拒绝向日方引渡刘强一事作出回应,称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刘强已得到妥善安置并已于4日回国。
有记者提问,韩国法院判决拒绝向日方引渡刘强。中方对此有何评论?并求证刘强是否已经离开韩国,回到上海。
华春莹回答称,1月3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刘强于3日获释,并于当地时间4日上午8时55分乘中国东方航空航班离境,返回上海。
负责审理该案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法庭3日表示,刘强的行为属于“政治性犯罪”,故裁决不将其引渡至日本。首尔高等法院3日晚向扣押刘强的首尔拘留所下达了释放通知,韩国法务部则向刘强下达了出境命令。
华春莹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中国驻韩国使馆多次派员前往探视刘强,并在职责范围内向刘强提供了必要协助。中新
事件回顾
刘强去年1月向在首尔的驻韩日本大使馆投掷了火焰瓶,被判处10个月的有期徒刑。在调查过程中,他承认曾于2011年12月在日本靖国神社投掷过火焰瓶。日本当局去年5月通过外交渠道要求引渡刘强至日本。而韩国法务部要求对刘强引渡案进行审理,并由法院开展了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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