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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事件,不同检察院以不同案件事实,向不同法院起诉不同的被告人,这是发生在连云港的一桩“怪案”。近日,律师周泽在微博上对自己的当事人“叫屈喊冤”。
据周泽介绍,案件涉及的是一起村民聚众打砸事件。此案经连云港新浦区法院审理去年6月作出判决:周卫东等四名村民被判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然而不久后,连云港市灌南县检察院又以同样的罪名,向灌南县法院起诉与新浦区法院的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完全不涉及的村委会主任顾成铁,并在去年12月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微博析案
奇怪!同一事件出现两种“认定事实”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的长微博名为《连云港惊现“双面案件”》。周泽将两个法院认定的事实以及判决进行比较。
新浦区法院认定的事实是:2011年10月9日,连云港市新浦区云台乡朱麻村村民孟杨与“连云港达扬石业有限公司”(简称达扬公司)员工赵化跃等人发生纠纷后受伤,知情后,被告人刘恒源在被告人周卫东指使下用村广播喇叭召集村民携带棍棒、锄头等工具到村委会。被告人周卫东指使被告人夏兴良等人带领百余村民前往达扬公司董事长徐志玉经营的位于云台乡的联兴公司办公场所。被告人夏兴良、刘恒源、郭守荣等人与百余名村民将联兴公司的汽车、挖掘机、装载机、厂房门窗、办公用品等物品砸毁、焚烧。根据认定的犯罪事实,新浦区法院在2012年6月25日,依法判处被告周卫东等4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到9个月不等。
之后,灌南县检察院向灌南县法院起诉了时任朱麻村村委会主任的顾成铁。2012年12月18日灌南法院开庭审理认定的事实是:2011年10月9日,顾成铁知情后,即指使村民组长夏正开用村广播通知村民到村委会,接着保安负责人刘恒源再次用广播召集村民带工具到村委会。之后发生聚众打砸事件。
从两个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中不难发现,导致案件发生的最初指使人完全不同,一个是村民,一个是村主任。
律师质疑
为何不在原属地法院审理?
为何“一案”出现两种不同判断?
对于此案,顾成铁的代理律师周泽认为其中问题很多。他重点提出两点质疑,第一,同一起事件出现了两种不同判断,即同一件事情出来两个真相,这明显是不合理的;第二,他认为,针对同一案件,即便后来追诉其他被告,也应该继续在原属地法院审理。
周泽告诉记者,本案被告人顾成铁系新浦区人,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也发生在新浦区,理应由新浦区人民法院管辖顾成铁案。已经就打砸联兴公司事件对周卫东等人向新浦区法院提起公诉的新浦区检察院,理应依法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却并未对该案予以起诉,而是以被告人羁押在灌南看守所,不方便诉讼这一完全不能成立的理由,报请连云港市检察院指定管辖,最后由连云港市检察院指定灌南县检察院对顾成铁案审查起诉。而灌南县检察院在灌南县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于2012年8月8日违法向灌南县法院提起公诉。
顾城铁的妹妹顾艳红向记者介绍了,她所了解的顾城铁被转移到灌南县法院受审的情况。“我到现在都不清楚哥哥为什么会被受审,为什么会在灌南受审。”
顾艳红介绍,发生聚众打砸事件的当天,顾成铁并没有参与也没有指使。顾艳红告诉记者一个插曲,顾成铁曾在2011年11月因酒驾被判拘役5个月,原本2012年4月4日到期释放,然而就在家人前去接他出来时,却突然收到了一份新浦区检方发出的逮捕通知书,称顾成铁指使了2011年10月9日的打砸事件,随后顾成铁没有出狱就直接被逮捕。
顾艳红说,2012年6月,新浦区法院审理“打砸联兴公司案”,“我们去旁听,原以为我哥会和周卫东他们一起受审,因为是一个案子,结果没看到他。后来我们才知道他被带到灌南县法院受审了。”
灌南县法院对此回应说,该院是依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函依法审理此案,符合法律规定。周泽则表示,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此案的起诉以及后来的审判均存在违法。
周泽认为,由于灌南县检察院的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顾成铁的“犯罪事实”,与新浦区法院(2012)新刑初字第0190号判决认定的周卫东等人的“犯罪事实”有差异,如果被告人顾成铁获罪,那将创造一个“同案异判”的荒唐案例。而灌南法院已在2012年12月21日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判处顾成铁有期徒刑4年。
案件背后
开采大岛山引起纠纷
快报记者于去年12月27日来到案发地云台乡朱麻村。在朱麻村的边上有一座正在被开采的石头山大岛山,该山的林权归朱麻村集体所有。
据了解,大岛山是连云港市重大项目石料供应基地。在2005年之前,曾有十多家具有开采资质的公司在大岛山作业,2006年当地政府为了让大岛山得到合理开采,并为新成立的徐圩新区的建设提供资源保障,经国土部门挂牌,将大岛山的开采权正式对外招标。达扬公司拿下了大岛山的经营权,并与云台乡政府签订了开采合同。
就在达扬公司对大岛山进行全面开采的同时,朱麻村的村民因开山爆破的振动引起的房屋损坏以及污染导致的粮食减产等问题,多次找到达扬公司要求解决,但是一直无果。朱麻村村民与达扬公司的矛盾也由此产生。2010年12月,顾成铁高票当选村主任后,村民们便将解决与达扬公司之间问题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他的身上。后来,经过顾成铁的争取,云台乡下文暂停大岛山开采。
2011年10月9日,当村民孟杨与达扬公司员工发生纠纷后,双方矛盾爆发,发生了聚众打砸事件。
各方说法
村民:村主任为百姓谋利反遭殃
在朱麻村,记者采访了多位村民,大家对村主任顾成铁给予了很好的评价,认为他是一个好主任,为村里做了不少实事。据村民介绍,顾成铁上任后,村里先后安装了路灯,新建了幼儿园和老人服务中心,同时还给老年人发放了养老金。
今年89岁的杨阿婆说:“就没见过这样的好人,对我们老人这么好,他在的时候我一个月能拿到三百元,后来他被抓了,我们就拿不到钱了。”
村民夏先生也认为顾成铁是村里至今为止最好的村主任,“我们这里常年受开山影响,田里的庄稼都长不好,我们老百姓靠什么活啊,我们要求达扬公司赔我们振动费还有污染费,但是他们一直都不给。后来他就帮我们去要,结果为这件事把自己都害了。”
达扬公司:村主任想独霸开采权
2012年12月29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达扬公司负责人徐志玉。徐志玉表示,达扬公司这么多年在大岛山的经营都是合法正规的,也没有与村民之间出现多大的纠纷,之所以去年双方发生冲突,主要是有人从中挑唆,故意搞事。
徐志玉认为,是顾成铁个人的私心作祟才会导致后来事情的发生,“他哪里是想为老百姓要振动费和污染费,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霸占大岛山的开采权,为此他还答应老百姓每家买辆汽车,不要汽车就给10万元。”徐志玉说,之前公司也曾就振动费和污染费和村里达成协议,但是自顾成铁上任后,双方就谈不拢了。公司因此被迫停产近两年,一直到2012年10月11日,达扬公司才重新恢复生产。
当地政府:矛盾是利益原因所致
而在此前一天,记者采访了云台乡主管部门云台山风景名胜管理区管委会。
该管委会党群部部长张义康称,达扬公司是通过公开招标拿到的开采权,与村民之间本没有关系。但是,因为该企业是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所以问题出现以后,政府还是主动召集了企业负责人与村民代表进行协商,目前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达扬公司每年将向受影响的朱麻村以及另隔壁的凤凰村补偿共计700多万元。
对于那次冲突,张义康说,这主要是由双方之间的利益原因引起的,不过人家达扬公司毕竟是通过公开竞标拿到的开采权,是合法的,政府部门会就此问题对村民加以引导。
现代快报记者 王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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