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发《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十二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落实科教兴晋和人才强省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多项新举措将陆续实施。
八成县(市、区)将基本消除择校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均衡配置教学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实行县域内校长和教师定期合理流动等措施,切实缩小校际差距。通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城区和农村延伸、加大对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力争到2015年全省有80%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择校问题基本消除。
今后,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尽快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图书、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场地达到省定标准,为群众提供优质均衡、公平普惠的义务教育。优先支持农村保留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确保新城镇建设和新建小区配建学校达标。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基本满足需要。到“十二五”末,80%的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要求。
要改扩建和新建一批幼儿园
我省将加大力度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和教师,改扩建和新建一批幼儿园。依托当地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的设施设备,进行功能改造后增设附属幼儿园。
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和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办园,促进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与水平,实现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制。我省明确今后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建幼儿园。“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城乡新建或改扩建1000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
今后,我省将制定完善幼儿园办学基本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规范办园行为,强化民办幼儿园管理。结合实际提出幼儿园教师配备指导意见,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尊重幼儿成长规律,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每个设区市至少一所本科院校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加快筹建我省急需的煤炭、电力、传媒艺术类本科院校,力争使每个设区市至少有一所本科院校和一所高等职业学校,基本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
同时,加快推进高校新校区建设和老校区改造,拓展高等学校发展空间。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加快发展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物联网、生态环境、现代农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方面的新兴专业。适应发展需要,支持建设40个左右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点学科,支持100个本科特色专业和100个高职重点专业建设,新增2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0个行业企业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产学研合作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
试点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把特殊教育纳入教育事业整体发展规划,到2015年设区市都要建成功能较为完备的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设一所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试点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配齐配足教学设施及康复训练设备,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同时,我省还将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高等学校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各级各类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建设无障碍学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
今后,相关部门将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力度,制定并落实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从社会福利彩票所筹集的福利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行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特殊教育补贴制度。
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
在招生考试方面,我省将坚持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改进普通高中考试招生方式,优质普通高中每年招生计划按不少于6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逐步实施高等职业学校单独组织或校际联合组织入学考试,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改革和完善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进一步扩展社会考试工作。
我省还将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完善高等学校章程,依照章程规范管理学校;坚持和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加大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力度。
完善中小学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健全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和工会参与管理和监督的运行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的管理机制。
设立“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积极鼓励学校与境外高水平院校建立校际关系,互派教师、互换学生、互认学分和互授、联授学位,设立“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扩大来晋留学规模,支持学校在海外建立孔子学院(课堂)。
我省还将积极创新和完善公派留学机制,设立奖学金,遴选支持优秀大学生和研究生到国外学习,设立海外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各类培训,开展国际理解教育试点。我省还将依法支持我省高校与国外知名大学通过多种方式合作办学,建立教学实习基地,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吸引更多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学者来晋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选择一批优质高中学校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积极引导和加强基础教育的省内外、国内外交流合作。
本报记者 岳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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