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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确定“四项改革”。 东方IC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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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积极稳妥地改革劳教制度,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法律制度,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确保司法公正。
观察人士认为,此次会议提出的“四项改革”无一不是中国改革攻坚过程中的“硬骨头”,是今年政法工作要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其中,已在中国存在半个多世纪的劳动教养制度改革更是备受关注。
中国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长王公义指出,新中国成立之初劳教制度的设立对巩固执政党地位、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作用。但这项制度发展至今出现了不少问题。
近期,湖南上访妈妈唐慧和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事件让舆论再次聚焦劳教制度改革。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出现这些问题的最大争议是劳教实施过程中实施机关对劳教权的随意扩大。对缠访闹访上访人员、特别是对现行劳教决定不涉及的人进行劳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教制度改革是社会关注很久的问题,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马怀德表示,推进劳教制度改革顺应民意,是必要的。
此次政法工作会议明确要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意味着这一制度的改革被正式提上日程。
实名认证微博“新华视点”则认为:人们期待能尽快废止这项制度,同时又要积极稳妥应对废止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以行为矫治法取代劳教 立法应公开征询社会意见 本报记者 廖雯颖
曾两次上书要求废除和修改劳教制度的维权律师李方平对记者表示,“现行劳教制度在运行中存在很大的缺陷和随意性,公安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封闭式的汇报审批,没有法院、检察院外界的参与监督。”
李方平建议,必须让劳教进入司法程序,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以《违法行为矫治法》取代劳教制度。
“立法过程能否像刑诉法、民诉法修订那样公开全部条文,向社会征询意见?”李方平担心,现今劳教制度已成为地方政府高效维稳的重要手段,改革必将遭到不小阻力。新的替代性法律制定过程是内部快速讨论决定,有可能过分妥协,“换汤不换药。”
“劳教制度如今已经完全没有必要存在,公民违法违纪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判决。”因唐慧事件与全国10名律师联名上书的山东律师刘卫国向记者表示,中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和刑法之间已经实现无缝衔接,应当彻底废除劳教制度。
刘卫国认为,现今劳教制度既不公开也不透明,全由公安一家说了算,这是最大的问题。“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不能由公安等行政部门说了算,必须立法由法院做裁决,做不到这一点改革就只是空话。”
四市试点劳教制度改革
记者获悉,南京、兰州、郑州、济南四城市正在进行劳动教养制度改革试点。在这些地方,被诟病已久的“劳动教养”制度正在被“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所取代。专家认为,上述试点将为全国范围内的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积累经验。1957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这个法律文件被广泛认为是劳教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的标志。根据该文件,劳动教养既是强制性教育改造措施,也是一种安置就业办法。当时,劳教人员按照其劳动成果获得工资。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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