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扣我工资,我拿走洋酒理所应当啊。”近日,因盗取酒楼洋酒的刘某被判刑,他称这是因为酒楼克扣了他的工资。据了解,刘某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通过盗取酒水并销赃共获得1万多元。
偷拿酒水近1个月
2009年9月2日上午,出纳小钟和刘某一起对酒楼前一天的酒水进行盘点,小钟发现刘某管理的酒水少了很多,而且与账目不对。随后,小钟立刻将这一情况告诉了酒楼的财务经理。
财务经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盘点。通过对照酒水的账面库存和实际存货,他们发现2009年8月,刘某保管的洋酒和白酒少了60多瓶。由于掌管酒柜钥匙的只有刘某一人,收银员拿酒都要经过他核定,酒楼认为刘某嫌疑最大。可是,刘某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酒楼只好报警。
2011年10月29日,逃离近两年后,刘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为报复酒楼扣工资
原来,刘某是该酒楼的吧员,主要负责酒水的保管、领用、出入库、申购和盘点。因为刘某工作上的疏忽,酒楼的账目经常出现偏差,导致李某的工资时常被扣。对此,李某一直心有怨言,他认为账单出现的纰漏不能全怪自己,更不应该克扣自己的工资。
2009年8月到9月,刘某利用职务之便,陆陆续续从公司仓库内私自拿走洋酒。得手后,刘某以400元不等的超低价格,将窃取的洋酒变卖给路人,一共获利10400元。据悉,刘某盗走的酒水共计价值18462元,其中包括价格昂贵的蓝带马爹利、轩尼诗等名酒。
近日,法院判决刘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同时退赔酒楼184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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