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态特征:所检干鱼翅绝大部分形态特征厚薄均匀,只有纵向纹理,不符合天然鱼翅生长特征,符合模压形成的特征。
理化试验:有大量很黏稠的明胶溢出。
DNA成分分析:绝大部分送检样本未测出鲨鱼DNA成分。
结果:所检82个样本有79个为“人造假鱼翅”。
本报讯(通讯员 沈雁 记者 陈恩挚)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布了对鱼翅市场和鱼翅消费历时半年跟踪走访的调查结果,行业的种种乱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昨日联合召开鱼翅市场整治情况通报会,公布了前一阶段鱼翅专项执法行动相关案情及送检结果。
涉假鱼翅主要源自省外
2012年12月下旬以来,全省共检查杭州、宁波、温州、台州等地的鱼翅产品经销商617家、销售鱼翅餐饮饭店316家。共立案查处案件31件,查扣问题鱼翅560余公斤。
对查扣的问题鱼翅,浙江工商局向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送检样本82个。鉴定机构对所送样本进行了形态特征、理化试验和DNA成分分析。经检测发现,所检干鱼翅绝大部分形态特征厚薄均匀,只有纵向纹理,不符合天然鱼翅生长特征,符合模压形成的特征,同时经70度清水浸泡30分钟的理化试验后,有大量很稠粘的明胶溢出。
经DNA检测分析,绝大部分送检样本未测出鲨鱼DNA成分。鉴定报告显示,所检82个样本有79个为“人造假鱼翅”。
从目前案件初步调查情况看,涉案经营者中经销假鱼翅规模较大的6家经销商均来自福建,所售的假鱼翅分别从广州一德路山海城市场的洪友海味行、嘉芝海味行、晋龙海味行;一德路南粤食品批发市场711-712铺、125铺、811铺;一德路海中宝等市场购进。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进货凭证中发现,125铺、811铺经销的鱼翅加工地为“江门市荷塘镇协和鱼翅加工厂”
多家餐饮企业共同倡议“拒绝鱼翅”
“没有消费,就没有市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昨日,杭城12家餐饮企业共同倡议“拒绝鱼翅”,同时呼吁全省餐饮业同行积极响应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的倡议,不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制作、销售鱼翅类产品,做有良知、有社会责任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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