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俊岭)连日来,本报报道的“城市照明管理处家属院住户用电到底是否缴费”一事,备受读者关注。昨日,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发布调查结果,认为媒体所报道的内容属实,用电是按照规定缴费,但住户并未全额缴款,管理处会进行相应补贴。管理处将杜绝管理漏洞,停止对职工电费进行补贴。
1月18日,媒体报道了城市照明管理处家属院用电情况,市政公用局对此十分重视,1月19日该局纪委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昨日做出了初步调查结果,认为媒体报道的情况基本属实。
照明处三个家属院,按照民用电收费标准,已及时向西安市供电部门缴纳2012年度电费80.47万元,所用电为普通居民用电,并非所谓接入的“路灯用电”,也并不存在接入专线情况。但确实有员工未全额缴纳,管理处对职工电费进行了补贴。
在管理方面,城市照明管理处也存在漏洞,电费收取不及时。部分职工长期不在家属院居住,有拖欠电费现象,这样给人造成的印象是照明处不收职工电费,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电费管理,立即安排人员收取拖欠的电费。停止对职工电费进行补贴,着手安装智能式电表,实行先买电、后用电的模式,杜绝管理漏洞。局纪委进一步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对发现的违规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事件回顾:城市照明管理处三家属院蹭电10多年
200住户用电从不花钱,连租房户也享受这种“待遇”,而一年上百万的电费却最终由国家买单,这样的“好事”竟发生在西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三个家属院。最近有职工良心发现,向媒体报料了此事……
跟进报道:西安市政公用局进驻调查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享受这种待遇的家属楼探访,有群众反映,电费并非未收,而是直接从职工工资卡上扣。涉事单位西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昨日也作出回应,将对此事调查后向公众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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