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免费提供胶袋,顾客习以为常。 |
肉菜档主一般都会送顾客塑料袋。 |
“限塑罚款”3月1日起实施,记者调查集贸市场“我行我塑”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无偿或者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买水果、买肉丸、买鱼、买蔬菜……你收过商家送的塑料袋吗?接下来请别拿,否则对方可能因给你“送礼”而获得一张万元罚单。前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根据办法,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南都记者走访发现,大超市尽管已经“限塑”,但环保袋的销售并不如人意,而原关外不少小型超市和集贸市场,送塑料购物袋的现象比比皆是,对于万元罚单,不少商家甚至执法人员都觉得有点“贵”。
前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今年3月1日起实施。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无偿或者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尽管如此,办法何时执行?怎样执行?至今仍是个谜。其实,早在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这份“限塑令”规定:全国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关于“一万元以下罚款”,《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于2011年12月份就已经对外公布并征求意见,尽管如此,这一年多来,一些农贸市场和小型超市无偿或者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的情况并未从根源上得到遏制。
虽然说,“限塑”涉及质监、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虽然国家相关文件大致确定了每个部门的分管内容,但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每个部门该发挥什么作用,各部门之间该如何衔接,特别是对于违反“限塑令”的行为由谁来监督检查,并给予处罚,这些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
早在去年,深圳实施大部制改革,除了物价之外,质监、工商等多个部门的职能都已经整合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这有利于“限塑令”的落实和协调处理。然而,大部制改革后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未很好地将这一条例落地化。昨日,南都记者走访发现,大部分大型超市虽然对一些塑料袋进行有偿收费,但在深圳原关外的不少小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塑胶袋收费则只能是纸上谈兵而已。
记者调查
菜市场:都在用一次性塑胶袋
昨日中午,南都记者在宝安区各农贸市场走访,盐田市场即是其中之一,这个位置偏僻的菜场已经被高楼包围,外人很难发现其踪迹,但却依然生意红火。
“袋子怎么好意思收费?不可能。”宝安区西乡盐田市场蔬菜档主曾女士一边给青菜喷水保鲜,一边露出惊讶的表情。对于环保袋的话题,她觉得不现实,“来这里买菜的人就是为省钱,如果一个袋子要三五毛,顾客肯定有意见。”
随后,南都记者又来到宝安翻身社区的海滨肉菜市场,情况相差无几,猪肉档上的业主们手起刀落,将排骨剁成小块,用一个红色塑胶袋麻利地包起来,丢到电子秤上称好,顾客交付现金后提走。“环保?这个我支持,但不能指望顾客自己带袋子过来吧?”肉档业主冯先生表示,卖鱼和肉类都是商家提供一次性塑胶袋,否则交易无法完成。
他表示,塑胶袋本身进价很便宜,十元钱大概就能买一斤左右约一百个袋子,每个成本只需约一毛钱,商家并不在意这个成本。
大超市:嫌环保购物袋贵少有人买
南都记者发现,即使是推行环保最为卖力的沃尔玛超市,环保袋的销售也并不如人意。西乡金港城沃尔玛一名收银员称,近年超市一直在推一种便携式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但销售量一直上不去。“我这个岗大概一天能遇到三五个顾客会买,其他顾客都是会买塑胶袋。”
这些悬挂在沃尔玛收银台出口的1.6元到3元左右的环保购物袋极少会有人买。在金港城沃尔玛工作的戴女士就称,其实这些环保袋是公司贴钱在推广,但推广的效果似乎很有限,“很少看到有人带购物袋来购物。”
“不然哪有回头客?”采访中,不少商家表示,买东西送塑料袋这样的习惯几十年来都是这样,对于以后继续免费送塑料袋可能被罚一万元,很多商家发出如是惊叹:“不是吧,一个塑料袋罚一万大元这么贵。”商家认为,减少使用塑料袋确实能为环保做贡献,“但是肉和鱼这些东西,环保购物袋哪装得了呢?”
各方反应
限塑令能执行下去吗?
昨日下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称,目前该条例早在之前已经在征求意见,这些年来也做了不少工作,这方面一些大型超市做得比较好,但小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则很难控制。而深圳的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也参差不齐。
据该人士披露,去年年初,该局对全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进行抽查,结果并不尽如人意,抽查发现深圳的塑料购物袋产品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厚度、尺寸偏差、落镖冲击和标识等方面出现问题,“当时在全市2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5批次产品中,全部检验合格的为20批次,合格率不足六成”。
坪山新区市监分局局长林俊兵认为,目前限塑处罚的相关规定省人大才刚刚通过,具体在新区的市场监管方面,接下来只能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去执行,分局方面也会给市民做一些消费指引;“我也去菜市场买过菜,那些批发来的塑料袋很便宜,收我钱我不乐意,免费送又违反规定”,而龙岗市监分局一内部人士分析,集贸市场是“限塑令”执行最薄弱的地方,也可能成为《条例》罚款的重灾区。
采访中,坪山新区一蛋糕店老板戴先生认为,监管部门不能总是盯着商家,比如一些医院的中药房和西药房,就经常提供免费的塑料袋。
而在省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看来,如果工商部门到菜市场猛罚,摊主一天可能就挣几百块钱,你一罚就罚一万元,要考虑执法的可行性,执法的目的是为了环保而非为了罚款,农贸市场也可推广纸质环保袋。
朱列玉认为,集贸市场也应该像超市和百货商场一样,“技术改进上也发力,尽快推广实用的替代品。说到底,推行环保,最关键还是理念与技术的推广以及严格的法律保障。”
统筹:白班编辑 陈祺 南都记者 周伟涵
采写:南都记者 李晓敏 周伟涵
摄影:南都记者 王子荣 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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