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潇湘晨报
随着陕西“房姐”龚爱爱四个户口的相继曝光,北京、陕西、山西三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公安部也已开始关注此事,并展开调查。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初步认定龚爱爱所办理的北京市户口是假户口,这个户口将按照程序依法予以注销。对于有关“房姐”北京户口的办理过程,相关部门也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公众对此的疑问并未止步于户口数量问题,户籍制度改革成为讨论的焦点。现行户籍制度附着大量权益和福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不少问题。能否在改革中剥离“户口福利”,是摆在公安部门面前的一道题。
综合《新闻晚报》《北京晚报》报道
落户 陕西“房姐”有了北京身份证号
媒体报道,龚爱爱的北京身份证号前10位为1102251964,这个号码的来源地为北京房山区,登记在朝阳区奥运村派出所,也就说她有可能先在房山登记了身份证号,然后再落户至朝阳。如果有市内迁移,龚爱爱当时提交了什么材料,是否确实满足户口从郊区进市区的条件,如何审核通过的,目前尚不得知。
近日另一则有关北京户口的新闻,似可作为参考。《人民政协报》报道,由于北京目前的户籍管理政策规定:“北京郊区农民户口和外籍人员结婚的,外籍女子3年内、外籍男子5年内,即可申请落户北京。”而“居民户籍人员申请转移户口的期限是10年,且需年满45周岁。”巨大反差导致许多婚姻关系背后充满了“户籍情结”,甚至在北京郊区农村出现了以骗取北京户口为目的的“假婚潮”。
由于北京户口背后巨大的“含金量”,外省人落户北京的政策极其严格。据了解,拥有“110”开头的身份证号码,需在首次办证时就具有北京户口。然而按照现行户籍法规,龚爱爱如果户口从外省迁至北京,其原始身份证号码不会变更,因此不会持有身份证号前10位为1102251964的身份证。这当中的悖论在事情调查清楚之前,还无法解释。
追责 不能只是打个“苍蝇”完事
针对龚爱爱“110”开头的北京身份证,北京市公安局回应,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初步认定“房姐”龚爱爱的户口是假户口,根据相关规定将按程序注销。
据央视报道,陕西神木23日对“房姐”事件做出回应,对“房姐”伪造户口负有责任的神木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和平、神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红霞、神木县公安局人民派出所教导员张志华三人已被停职调查。
龚爱爱的“龚仙霞”户口由山西迁入。22日,山西临县公安局称,日前吕梁市公安局和临县纪检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事件涉及的派出所所长贺永峰和当时负责户籍管理的指导员李有兵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她的另一个“龚爱爱”户口系2008年12月15日从山西吕梁市兴县公安局转入陕西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大柳塔派出所称已于2012年1月6日因发现重户注销该户口。记者22日获悉,吕梁市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
对此有评论指出,没有“高人指点”,不经一番“运作”,“房姐”的户口绝不可能如此轻松就拥有。若被媒体“挤牙膏”式推着走媒体揭发一点,官方就披露一点,且不时抛个“小虾米”顶顶罪,公众是不会答应的。
有评论历数近年发生的多重户口案例后进一步指出,户籍和身份证办理、户籍与身份证监管存在很大漏洞。在一个富人、官员有钱有权就可以多倒腾几个户口的时下,尽快堵漏显然更重要。
逐利 附着大量福利的户口被用来寻租
近年来,富人、官员拥有多个户口、多重身份的案例不时见诸报端。为什么会有人热衷于拥有多个户口?
据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的一份课题报告称,目前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有20多项,涉及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人们一个普遍的感受是,大城市户口附加着太多有形或隐形的福利,甚至成了尊严和身份的象征。具体到每个地区,还有不少具有地方特色的规定,如住房限购、车辆限购等等。有户口,就可以突破一些城市房产限购令的约束,享受依附在城市户口上的种种福利。而另一方面,一些官员和领导拥有多重身份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近日受审的安徽凤阳县原公安局长陶勇拥有两个身份,一个身份用来收受贿赂,另一个则专门存放自己的私房钱。再往前,还有落马官员广东汕尾原烟草局长陈文铸,他也拥有两个名字、两个户口和两个身份证。
此外,《人民日报》刊文指出,“户口福利”的客观存在,也增加了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风险,由于利益所在,一些人削尖脑袋想要披上户口马甲,一些工作人员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从中渔利,从而让制度在一些环节上失灵,为个别人洞开方便之门。
[新闻链接]
“房姐”该不该负刑责
当前,要求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声音不绝于耳。对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律师认为,现在就谈追究刑事责任还为时稍早。他认为,从常理推断,在这份户口和身份证的办理过程中,违法或违规的可能性极大,而且龚爱爱至少是其中的“共犯”。但目前披露出来的有效信息实在太少,还不足以认定当事各方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至于负责办理户口的警察,韩嘉毅认为,假如是所有伪造手续通过了层层审核,经手警察并不“明知”它是假的,那可能是违反了行政法规或者是内部纪律,并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假如警察明知材料虚假,仍然办出了户口和身份证,那么下一步就要去寻找原因,比如是否涉嫌收受贿赂等,不同的情况下会出现不同的法律后果。
[相关案例]
狡兔三“户”
2013年1月4日,郑州市检察院对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峰立案查处。2012年底,有网友发帖举报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峰的女儿翟家慧有两个户口,在她名下有11套房产,翟家慧因此被大家戏称为“房妹”。随着舆论进一步发酵,翟家慧的父亲翟振峰、母亲李淑萍、哥哥翟政宏也被曝出拥有两个户口,且翟政宏名下有14套房产,李淑萍名下有4套房。
2013年1月16日,原安徽省凤阳县公安局局长陶勇受贿、伪造居民身份证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2007年至2012年4月,陶勇在担任全椒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和公安局副局长、凤阳县公安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钱财十五万余元。2011年2月份,陶勇为了设立账户、收受回扣和将来隐匿房产,以本人照片,伪造姓名、年龄等户籍信息,指使他人以“章伟”的名字,为他办理了居民身份证一张。
[媒体评论]
“房姐”户口事件倒逼户籍制度改革加速
作为一种制度设计,户籍制度在社会管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流动时代的到来,相对固化的户籍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以顺应流动社会的新要求,让人口有序流动。
从这一背景来看,户籍改革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遵循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从原来的“高门槛、一次性”过渡到“低门槛、渐进式”地获得权益。这样,既能实现居民基本权利的公平覆盖,又符合现阶段城市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承载能力,还能调动人们努力奋斗、争取更大发展空间的积极性。而逐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大量权益和福利,则从根本上切断了一些人利用户籍门槛牟利的渠道。
户籍问题由来已久,是群众反应强烈、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公安部门将之作为今年的一大改革重点顺应了民意。拿着好几本户口的“房姐”“房妹”浮出水面,暴露的不仅是户籍管理上的缺失,也在倒逼户籍制度改革提速加劲,提醒有关部门在协同治理中拆藩篱、填鸿沟,把“户口福利”变成人人共享的改革红利。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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