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厂长经理可约见地方党政“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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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出台“硬措施”改善发展“软环境”厂长经理可约见地方党政“一把手”
从今年开始,河南洛阳的厂长、经理向上反映问题、约见地方党政领导,不仅有据可依,而且更加方便灵活。
洛阳市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要求全市建立企业负责人约见地方主要负责同志制度:所辖重点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党委书记,可向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提出约见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应安排时间会见企业负责人,或到约见企业进行现场办公。
根据该《意见》,企业投诉的以下事项都会在15个工作日内得到及时有效受理:企业反映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或者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企业反映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或工作人员未依法为其办理审批事项,或未履行、未正确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企业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违纪违法、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企业反映合作一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际惯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企业反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毛万春表示,一些干部中出现的光说不干、欺上瞒下、贪图享乐等“空、虚、假、奢”现象,已成为阻碍洛阳发展的“慢性毒药”。这些作风顽疾,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正在演变成隐性腐败、消极腐败,必须出台“硬举措”彻底根除,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为此,洛阳在全市干部队伍中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市、县领导及经济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必须经常深入企业和项目工地,现场了解情况、现场研究问题、现场督办协调、现场解决难题;建立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制度,由市、县两级优化办分别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或者退居二线干部、律师、新闻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不低于50名的监督员,组成相对固定的专职或兼职监督队伍,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涉企执法行为、服务行为和其他公务行为进行日常监督。(记者余嘉熙)
作者:余嘉熙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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