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外来工子女“积分入学” 允许入读公校
2013年01月28日07:42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 [黄埔外来工子女可“积分入学”]
见义勇为、平民英雄等外来工子女可入读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黄埔区近日出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为获见义勇为奖、平民英雄称号等优秀外来工子女就地上学开设绿色通道,其他外来工子女也可凭积分申请入读义务公学。
《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黄埔区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享受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区内公办学校优惠政策:(一)获得广州市见义勇为奖或平民英雄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二)在本区工作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可的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专项奖励及有关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三)因其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广州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并公示后,统筹安排至本地公办学校入学。
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积分入学”在黄埔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区政府通过审核相关情况进行积分考核,结合区公布的公办学校能提供的学位数,划定就读的人数。
积分计算结果将依照由高至低排序,并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每个同时符合5项必备条件(详见“关注”)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可申报1个志愿学校,以就近居住地学校的招生地段范围为原则进行报名和录取。
关注
“积分入学”必备条件
1外来务工人员的户籍不在广州市(含广州市辖下10区2市)、其适龄子女至2013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要求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要求入读初中一年级;
2申请入读的适龄儿童属政策内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必须持有连续3年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该区连续居住满3年或以上;
4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该区合法就业连续满3年以上;
5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该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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