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基层法院规范法官礼仪形象 倡行节俭风尚
2013年01月31日16: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长沙基层法院规范法官礼仪形象 倡行节俭风尚]
中新网长沙1月31日电(邓霞 黄姝)不穿戴与法官身份不符的服饰,不染彩发,不嚼槟榔和口香糖;不在公众场合和社会场合逞能,不追求名牌、时尚和奢华……今年初,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实施《法官作风新规十条》,着力规范法官行为和形象。31日,记者来到天心区法院实地感受新规实施以来的作风转变。
天心区法院院长马贤兴介绍说,早在2003年,该院就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官形象公正规范40条》,对法官进行司法活动时的行为准则做出明确规定,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此次推出的新规十条是对之前规范的提炼和整合,并首次将“忠孝谨信、修身齐家”等中华传统文化精髓与节俭、低调、勤勉等规定相结合,在工作纪律、审判理念、礼仪形象、个人修养、力促节约等方面作出严格要求。
两年前考入天心区法院的女法官廖龙芝原本染了一头漂亮的红褐色卷发,新规出台后,爱美的她主动将头发染回了黑色。法警队队长陈韶鹰更是戒掉了多年养成的嚼槟榔习惯。“对于这些规定,我们都发自内心地理解并且支持。”天心区法院民一庭法官董广峰说,作为行使审判权利的法官,应当有与庄严法庭相匹配的仪表、举止,成为社会良好风气的表率。
除礼仪形象外,新规还倡行节俭风尚。在天心区法院的办公大楼里,随处可见节约粮食、少乘电梯、节约水电等方面的温馨提示。“法官应崇尚节俭,反对浪费和奢华,反对高消费和超享受。”马贤兴说,为贯彻落实新规要求,该院今年不仅取消了团拜年会、纸质贺年卡等,还规定必要的公务宴请统一设在法院食堂,做到“一杯清茶清会风”。而节约下来的经费则被用于帮扶困难群众,为福利院儿童购置棉被等公益活动。
“我们还强调内心的节俭,反对心灵资源的浪费。”马贤兴说,为避免现代生活引发的“都市病”、“亚健康”,该院将2013年定为“节俭风尚与心态建设年”,不仅鼓励法官在日常办公和生活中厉行节约,更倡导法官端正心态,培养平恕、超然的良好心境,做到物质与精神双重“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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