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重大污染案两被告改口认罪 曾坚称另有真凶
2013年02月05日05:32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 [先前坚称另有真凶 被告人突改口认罪]
南都讯 记者陈宇 “没有意见。”随着两名此前坚持喊冤的被告人同时改口,昨日下午,2012年顺德首宗重大污染环境案的第二次开庭仅耗时7分钟即结束。庭下,涉嫌肇事的工厂老板王永勤不愿再多言,只对南都记者称“不得不妥协”。
2012年3月14日,陈村弼教河涌发现污染,事后,距离排污口最近的佛山市正鑫隆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被环保部门认定为排污者,公司法人代表王永勤、员工罗某被起诉。王永勤在法庭上坚决否认控罪,并称排污的另有他厂,希望环保部门根据被告工厂所提供的证据考虑重新立案调查。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王永勤突然接到通知下午2点半开庭。
王永勤称,除了正常应付官司外,他们也考虑“找别的路子”让相关部门重新调查,或是能让看守所中的被告人、员工罗某取保候审回家过年。而由于法院突然通知开庭,王永勤的两名律师都来不及赶到法庭,他只得自辩。
法庭上,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未提出新的证据。当审判长问及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何意见时,王永勤及罗某(工厂员工,第二被告人)均称“没有意见”;而罗某的女律师本称“以上次开庭的意见为准”,但随后又改口称“以被告人意见为准”。法官宣告择日宣判。
法庭外,王永勤并未对南都记者多言,只是简单地说,“不得不做一些妥协。”这一态度与此前强调自己无罪,称就算判“实刑(非缓刑)”也要说出真相的表现截然相反,只是王永勤并未具体解释最终选择认罪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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