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月30日电(记者李灿、凌军辉)1月30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7·28”案,朱宝生、沈亚威、徐健捷等14人分别被指控涉嫌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7月28日上午,部分群众因反对一项达标水排海工程而集聚时,被告人朱宝生、沈亚威、徐健捷等人借机滋事,冲击、打砸国家机关办公大楼,踩踏、推翻停放在院内的汽车,造成财产损失、民警受伤、社会公共秩序被严重扰乱等恶劣后果,分别应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公开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家属代表和部分群众参加旁听。公诉机关依法讯问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朱宝生、沈亚威、徐健捷等14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仅就量刑情节提出辩解。法庭决定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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