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舌尖狂欢” 食品消费勿断安全弦
原标题 [新华视点:“舌尖狂欢”,食品消费勿断安全弦]
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
题:“舌尖狂欢”,食品消费勿断安全弦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周婷玉 王猛 周琳
胃肠疾病明显增多、“过期”食品蒙混过关……春节前后,餐饮、食品消费量激增,食品安全的风险也随之加大。一些人在大饱口福之时常常苦了肠胃,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为此,有关部门及专家提醒,节日食品消费更应把好“入口关”,“开胃”更要“保胃”。
节日聚餐:“饭”桌莫成“烦”桌
假羊肉卷、病死猪肉、假洋酒、假名牌饮料……公安部2月3日公布,春节前夕,各地10天内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20余起,捣毁制售“黑作坊”等220余个。
春节聚餐活动增多,食物中毒发生几率加大。卫生部1月通报2012年第四季度全国报告食物中毒情况时特别提醒,加强春节期间的食物中毒防控。需警惕的主要中毒因素包括毒蘑菇、河豚毒素、未煮熟四季豆以及细菌性食物等。
根据报道,往年春节期间,胃肠疾病患者比平时要增加约三成,如急性肠胃炎、肠梗阻等,致病因素既包括被细菌污染的食物,也有暴饮暴食的因素。
上海市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处长沈伟涛提醒,春节餐饮单位要“量力而行”,不要“偷工减料”,以免增加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如遇食品安全问题,要妥善保存消费凭证,以及就诊的相关证据等,以便调查取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表示,春节期间应对城乡接合部、庙会灯会、中型及以上餐馆、年夜饭供餐单位等强化监督检查。
专家表示,尤其应加强庙会等人群聚集场所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监管;消费者也应注意科学饮食、健康饮食。
食品质量:“年货”勿变“年祸”
国家质检总局1月初通报,个别食用油、炒货干果检出超标的苯并芘、黄曲霉毒素,这些都是强致癌性物质。
年前年后,正是干果、糖果、食用油等年货的销售旺季。然而,记者探访发现,一些超市将年货堆积、打包销售,一些标识缺失甚至是明显“过期”的食品蒙混冲关。
1月28日,记者在上海闵行区一家超市的散装糕点区看到,麻辣锅巴、蛋卷、芝麻糖、饼干等十几种散装的糕点都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
“这些食品及销售行为肯定违规。”上海市食品研究所技术总监马志英说,其中不排除有变质食品埋下安全隐患。
在虚拟世界网购年货,安全隐患同样真实地存在。“网上的肉脯图片看起来很"美味",可真吃到嘴里却是"霉味"。”吉林四平市居民刘冰日前在网上购买的2斤猪肉脯根本没法吃。
“"无照经营户"是网购食品安全的重灾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许多网络食品商户没有执照,不少网站平台也不审核商户的资质。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钟萍提醒,选购食品年货时一定要查看产品包装上的保质期等标识要素,确保购买到合格放心的食品;莫图便宜吃大亏。
食品监管:放假不能放松
严防大宗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严防“黑作坊”“黑窝点”死灰复燃,严防劣质食品流入农村地区,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年前强调,各地区、各监管部门要全面排查节日市场食品安全隐患。
“绳子断在细处,安全毁在松处”。春节假日是食品供求两旺时期,同时也是监管力量薄弱之时,此时各方更需紧绷安全弦。
节假日期间,作为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生产经营者更应下大力气扣紧“安全带”,严格执行相关生产标准,严格把关产品质量,而不能趁机“清仓”、一味谋利。
保障食品安全同时也需要全社会来关心、维护。公众应主动抵制伪劣食品,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向监管部门举报。
边振甲要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春节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投诉举报内容及时核查处理。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依法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影响范围、降低事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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